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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场所要求

2018-02-10 12:13:23 来源: 佰佰安全网 3895人阅读
导语: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食品加工场所也渐渐引起人们关注。那么食品加工场所要求您是否了解呢?下面佰佰安全网会给您答案。

食品加工场所要求

现在人们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食品加工场所也渐渐引起人们关注。那么食品加工场所要求您是否了解呢?下面佰佰安全网会给您答案。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车间安装臭氧发生器净化空气,杀菌消毒。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2、 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 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以上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如何确保食品安全。为了健康,我们应撑握些有毒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这样更有利于我们的生活。


责任编辑: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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