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强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2日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2016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
张德江说,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食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障食品安全任重道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狠抓普法执法,强化监管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张德江指出,能不能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的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面修订食品安全法,充实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理念、制度、机制、方式等各方面法律制度,着力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体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法贯彻好实施好,以良法保证善治,促进发展。
张德江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抓手。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抓住执法检查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安心、健康。
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王晨对执法检查工作作了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汇报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由张德江委员长任组长。执法检查组将组成5个小组,分赴10个省(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佰佰安全网提醒:
食物中毒根据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1.胃肠型食物中毒
胃肠型食物中毒多见于气温较高、细菌易在食物中生长繁殖的夏秋季节,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要特征。
2.葡萄球菌性食物中毒
是由于进食被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所产生的肠毒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一种急性疾病。引起葡萄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食品主要有淀粉类(如剩饭、粥、米面等)、牛乳及乳制品、鱼肉、蛋类等,被污染的食物在室温20~22℃搁置5小时以上时,病菌大量繁殖并产生肠毒素,此毒素耐热力很强,经加热煮沸30分钟,仍可保持其毒力而致病。该病以夏秋二季为多。
3.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是由于食用了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该菌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副溶血性弧菌是常见的食物中毒病原菌,在细菌性食物中毒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临床上以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及水样便等为主要症状。该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具有暴发起病(同一时间、同一区域、相同或相似症状、同一污染食物)、潜伏期短(数小时至数天)、有一定季节性(多夏秋季)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特点。
4.变形杆菌食物中毒
是由于摄入大量变形杆菌污染的食物所致,属条件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变形杆菌是革兰阴性杆菌,根据生化反应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变形杆菌与奇异变形杆菌,有100多个血清型。大量变形杆菌在人体内生长繁殖,并产生肠毒素,引致食物中毒。夏秋季节发病率较高,临床表现为胃肠型及过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