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某化纤公司因处理职工不当,被职工诉至仲裁裁决败诉后,又因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并拒发申诉人的工资和拒缴社会保险费被二度送上被告席。不久前这起发生在惠民县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摘要朱×与原夫感情破裂,离婚后身边带有一女。后再婚,无计划怀孕,公司多次教育,朱×拒不接受,执意要生第二胎。公司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解除了与朱×签订的劳动合同。朱不服,向仲裁委员会申诉。
摘要唐×是该饭店餐厅服务员,利用工作之便,私拿点心,贪污顾客用餐费,受到饭店处罚。唐×不接受处罚,擅离工作岗位。饭店多次敦促其上班,唐×不予理睬。饭店向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唐×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回饭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摘要上列双方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张×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认为,×大厦对自己的处理与事实不符,且违反处理程序,于1991年6月18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摘要最近人们都在关注中国的社会保障问题,一些人在讲,中国应当警惕患北欧国家的福利病。我近几年也注意到,国内不断地有人在议论和提醒中国不能患福利病。好像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已经多得快要到患福利病的时候了。
摘要上述双方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张×、仝×二人申诉说,劳动合同中工种是激光照排,厂里要我们到装订车间,我们不同意,厂里硬让我们去。她们要求企业履行原合同工种条款。
摘要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明确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保护”。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具有丰富的内涵。明确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以及合法收入与非收入的范围界限,了解把握这一论述的理论基础,认识保护一切合法收入的作用及其途径,对于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刘×等26人系集体合同制工人,依法与商店签订了劳动合同。商店将其作临时工对待,侵害了他们在政治权利、经济待遇及劳保福利各方面权益。刘×等26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商店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摘要现年30多岁的王莹芳(化名)是巴中市巴州区某公司的一名女工,1990年参加工作。1993年,王莹芳得了癫痫病,曾先后自费到成都郑州等地求医,但均未治愈,病情反复发作。
广东省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威海市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暂行...
海南省关于切实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关于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国家关于印发《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展改革委发布《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
关于发展改革委发布《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