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限行的范围
1.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7点至晚8点,限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禁止在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2.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均按0号管理。
3.持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临时号牌的尾号进行限行。
4.纯电动小客车(不含混合动力汽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
处罚措施
北京交管部门修改了电子监控系统和民警现场执法系统,实现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连续拍摄和连续处罚。交管部门表示,连续处罚并非不间断处罚,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无论是电子监控系统还是路面民警均不会对司机进行二次处罚。但若司机在一天内连续出行,则会被连续处罚。
该文指出,北京市“机动车限行令”主要涉及了公民私有财产权和公共利益两大问题。北京市有关部门发布的交通“限行令”不仅在实体上侵害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而且在程序上违法。私有财产权保护在2004年被写入宪法,宪法要划分好私有财产权和公共利益的界限,使私益和公益处于动态的平衡之中。此外,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还要注重加强程序法制的建设,完善在征收、征用方面的补偿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把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落到实处。
宪法学上的合理解释
“驾车通行权”是一项行政法上受到特定法律条件限制的权利,它与机动车作为机动车持有人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保护是不一样的。机动车驾驶人所享有的“驾车通行权”只能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来行使,其受到的法律限制也比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的法律限制更加严格。但是,这并意味着政府可以不需要基于充分和有效的理由来随意剥夺或限制机动车驾驶人的“驾车通行权”。
汽车限行的作用:
(1)首先,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路上的行车数量,稍微缓解了拥挤的交通。
(2)其次,很显然限行政策的出台,的确短时间内减少了整体的尾气排放,提高了空气质量,改善了环境。
2014年上半年,北京发布了PM2.5来源解析的最新研究成果。北京市全年PM2.5来源中,区域传输贡献约占28%至36%,本地污染排放贡献占64%至72%。在本地污染贡献中,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扬尘为主要来源,分别占31.1%、22.4%、18.1%和14.3%,餐饮、汽车修理、畜禽养殖、建筑涂装等其他排放约占14.1%。也就是说,在北京本地污染来源中,机动车占比超3成,对PM2.5的“贡献”最大。
解析结果显示,机动车对PM2.5产生综合性的贡献。首先,机动车直接排放PM2.5,包括有机物(OM)和元素碳(EC)等,即一次颗粒物。其次,机动车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是PM2.5中二次有机物和硝酸盐的“原材料”,同时也是造成大气氧化性增强的重要“催化剂”。另外,机动车行驶还对道路扬尘排放起到“搅拌器”的作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是北京限行的官方发布单位,一般在限行之前,都会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告知市民具体的现行情况。还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其他的商业网站查询,如果有差异应该以官方发布为准。
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便对推行电动车在内的新能源车有政策倾斜。最引人关注的是,《意见》中提出,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权优先授予新能源汽车,并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专门的新能源汽车运输企业。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对新能源出租汽车的运营权指标适当放宽。
在正式发布的新修订《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红色预警由原来的“持续三天出现严重污染(六级)”变为“空气重污染(五级)将持续3天以上或72小时以上”。当预计重污染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时,全市范围内将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值得注意的是,一级预警时,全市范围内依法实施限号行驶车辆中,纯电动汽车被去除在外。
处罚措施
开始无论违反限行规定行为次数多少,一天内只进行一次“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一些司机便钻了这个空子,拿100元罚款当做限行日的通行费,甚至出现“400元包月”的说法。因此,北京交管部门修改了电子监控系统和民警现场执法系统,实现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连续拍摄和连续处罚。交管部门表示,连续处罚并非不间断处罚,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无论是电子监控系统还是路面民警均不会对司机进行二次处罚。但若司机在一天内连续出行,则会被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