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知识 > 安全百科 > 财产安全 > 烂尾楼

1、 由于国际经济环境激烈变化,断了资金来源,被迫停工。例如上海的烂尾楼就大多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时形成的。

2、 局部地区房地产过热,宏观调控以后,信贷资金收缩,工程后续资金跟不上,只好下马。例如,海南、北海等地的大部分烂尾楼就是1993年局部地区出现房地产过热现象的后遗症。当时房地产投资额增长率远远高于销售额增长率,其中占很大比重是盲目投资和大肆炒地皮、炒项目的结果。

3、 因施工质量低劣,被迫停工。温州市某烂尾楼,地处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心,建了8年多,始终无法竣工。由于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只好爆破拆除。

4、 市场定位不准,暗淡的销售前景,迫使投资者要“改弦易辙”,停工求变。例如位于南京市闹市区新街口的某烂尾楼,十年内盖了又停,停了又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投资决策时对产品的定位和市场风险认识不足。

1、 这种情况通常是来自开发商自己的原因,遇到资金周转不开,前期判断失误导致一些纠纷,或者是违规开发。如果是资金锻炼,政府会给一个规定期限让开发商自己去筹资,但是超过这个期限后,政府就会收回该开发商的项目,进行新的招标工作。

2、 烂尾楼是对资金的极大浪费,从招标到投入建设,从材料到人力,这些花费算下来通常是一个很庞大的数据。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占用了大量资金。“烂尾楼”让银行遭受损失,不但拿不到利息,还很有可能亏损本金,是银行的不良资产。大量“烂尾楼”的出现也影响城市形象,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效应,让投资者没有信心,同时也让买房者小心翼翼。

3、 在如今高额的房价面前,购买房屋除了花费辛苦积攒的积蓄,还要面临银行的房贷等一系列费用,而辛苦付出过后却买回一套建造未完工,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房屋,相信这是对广大烂尾楼业主最大的伤害。

烂尾楼最后会不会给业主,主要看开发商的情况,如果开发商能做好烂尾楼善后工作,就会给业主。业主买到烂尾楼后,要尽快开始维权行动,用法律的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很多人辛辛苦苦攒的钱,就是想着在大城市买一套房子住,谁也不想看到房子烂尾的情况,如果发现购买的房子没在规定期限内交房,并且延期1-2年以上,多半就是烂尾了,这时一定要及时进行维权。

烂尾楼形成的原因较多,比如楼盘开发商破产、项目涉及经济纠纷、缺乏建设资金、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

烂尾楼一般指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已办理好用地、规划手续,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导致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烂尾楼的存在不仅破坏城市形象,而且还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 集体诉讼发起要团结

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决定起诉开发商的时候,置业者应当与众多购房者同心协力,避免出现部分人获得赔偿,部分人未得到赔偿。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业主们用一个声音说话,往一个方向使劲,光是声势、阵势就比单单一家业主要受关注的多。

购房者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因为不管是与开发商进行谈判还是与政府、银行、施工方协调资产等方面,都需要房产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以达到最大化的维权。

2、 先搞清楚房屋产权归属

朋友们买到烂尾楼之后先不要太着急,应该有条不紊的去处理这件事情,尽量减小自己的损失。首先购房者要搞清楚房屋产权的归属,要做的还是学会"自救",通过法律等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1、 不贪小便宜

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房企建房的最终目的是赚钱,特别便宜的房子很可能是质量有问题,或者各类手续不全,我们最好买成功案例比较多、风评比较好的企业开发的房子。

2、 详细了解开发商的资质

我们可以登录国家建设部的官网网站或在工商部门,查看房地产开发商的五证,了解企业的开发理念以及合伙伙伴的经营状况。了解得越详细越好,不要害怕麻烦,毕竟建房的任一环节出了问题房子都有可能烂尾,房子的总价不在少数一定要谨慎。

3、 关注已建成的项目

很多开发商都不是第一次建房,并且已经成功开发出不少小区,我们可以去询问已交付楼盘的业主,看开发商是否有延期交房等行为。

4、 找准购房时机

一般楼盘建设即将完成时烂尾的几率不大,但有些人购房时不在意房子的建设进度,完全忽略购房时机,在房子即将开建时就买房,这样就很容易买到烂尾楼。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