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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饼”里添加霉克星 长沙一老板获刑十个月

2017-11-20 09:33:15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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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浏阳市永安镇三味斋食品厂老板龚文斌因在其生产的“老婆饼”等糕点中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霉克星”,近日被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

“老婆饼”里添加霉克星 长沙一老板获刑十个月

浏阳市永安镇三味斋食品厂老板龚文斌因在其生产的“老婆饼”等糕点中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霉克星”,近日被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浏阳市食药工商质监局也对其作出了终身禁入食品行业的处罚,这是浏阳首起终身禁入的案例。

违法添加“霉克星”获刑十个月

今年39岁的龚文斌是福建人,2013年起在浏阳永安创办三味斋食品厂,主要生产“老婆饼”“粗粮王”“枣尚好”“小小杂粮”等糕点类食品。

根据判决文书认定,为使生产的糕点不产生霉变,龚文斌在明知食品生产中不得添加“霉克星”的情况下,联系平江一家化工公司邮购了4袋共80包(每包500克)“霉克星”,并于2016年7月开始添加使用。

“霉克星”究竟是什么东西?浏阳市食药工商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其学名为“富马酸二甲酯”,曾经是食品级应用的防霉产品,但由于长期食用易损伤肝、肾,多年前已被我国明令禁止在食品中应用。

在添加使用“霉克星”不久,龚文斌就迎来了自己的“霉运”。2016年10月,三味斋食品厂销往广州的糕点在当地抽查中被检出“霉克星”。随后,长沙食药监、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在该厂抽检19个样品,均发现“霉克星”。

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龚文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

探索行刑衔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浏阳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华说,该局吊销了三味斋食品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对龚文斌作出终身禁入的行政处罚。

这是浏阳积极探索行刑衔接新机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一个最新例证。从去年3月至今年8月,浏阳先后组建了公安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检察院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检察室、法院食品药品审判合议庭,并进驻浏阳食药工商质监局,在全省开了公检法与食药监管部门“合署办公”的先河。

“司法部门与专业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了执法资源,丰富了执法手段,有利于最大力度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浏阳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局长孙谦说,该市辖区内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500多家,监管任务重、压力大,合署办公汇聚了食药执法大合力,“将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

据了解,自去年5月以来,浏阳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9起,逮捕起诉犯罪嫌疑人43人,打掉违法犯罪团伙6个。

佰佰安全网提醒:接二连三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被曝光在公众的视野内,所以,为了自己和亲人的身体健康,请多来佰佰安全网学习一些食药安全知识,掌握对食品好坏的甄别和筛选。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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