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城区的陈老太今年80多岁了,儿女都不在余姚,没有经济来源的她全靠儿女供养。
陈老太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前段时间,她听了身边一些老人的介绍和推荐,来到某保健品商店。在该店推销员的介绍下,陈老太选择购买了一种虫草类的口服液,一共花费4万多元,希望能藉此“补补身子”。可是,服用一段时间后,她并没有感觉到这种保健品有宣传上的那些“效果”,而且小区也有医务工作者提醒她不要迷信保健品。于是,她找到那家保健品商店要求退货。店员不同意退钱。经过协商,店员将其吃剩的口服液换成了等价的保健药片。
过了没多久,陈老太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被人紧急送进了医院。她越想越觉得这个保健品“有问题”,自己这一次突然发病肯定与服用这个保健品有关系。而且,因为把儿女给的钱都买了保健品,住院时陈老太连支付医疗费的钱都拿不出,更不敢告诉在上海的女儿自己买了这么贵的“保健品”。她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消费”了。
在朋友的陪同下,陈老太到市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要求向保健品商店退还未吃完的保健药片。市市场监管局阳明所接到“12315”的指令,着手解决这起消费纠纷。由于店家涉嫌“虚假宣传”,经过阳明消保分会同志的调解,最终店家同意将4万余元退还给陈老太。其间,由于销售员上门时没带够钱,只得写下欠条讲明一周内结清,但陈老太不放心,又到12315反映这个情况,市场监管局阳明所的同志再次帮她联系店家,店家于次日派销售员再次上门将余钱交给陈老太,从而使这起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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