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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食物中毒店家如何赔偿

2018-04-20 16:49:15 来源: 佰佰安全网 5689人阅读
导语:

所谓食物中毒,主要是指人们吃了不卫生甚至有毒的食物从而导致的一系列急性病症的过程,只要进食,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食物中毒。那么,餐饮店食物中毒店家如何赔偿那 ?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出行维权小知识吧。

餐饮店食物中毒店家如何赔偿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准大大提高了,餐桌食品丰盛,聚会、宴会就餐的机会很多,食物中毒的突发事件发生机率也高,中毒的种类也多。那么,餐饮店食物中毒店家如何赔偿那?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餐饮店食物中毒店家的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剩余食品打包注意事项:

1、不宜打包的食品

蔬菜不宜打包,因为蔬菜富含维生素,而维生素反复加热后会迅速流失。另外,蔬菜中的硝酸盐反复加热后,会生成含量较高的亚硝酸盐,对身体造成危害。凉菜、色拉等不宜打包,因为凉菜在制作过程中没经过加热,很容易染上细菌;同时凉菜也不易重新加热。因此,蔬菜和凉菜最好餐吃完,如有剩余,也不宜打包再使用。打包的菜肴最好是适合重新加热的。

2、剩菜保存方法

剩菜的存放时间以不隔餐为宜,早上剩的菜中午吃,中午剩的菜晚上吃,最好能在5至6个小时内吃掉。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通过100摄氏度的高温加热,一定时间内是可以杀灭大部分至病菌的。但是,如果食品存放的时间过长,食品中的细菌在繁殖的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毒素,加热不能完全破坏和降解这些毒素。剩菜最好按类别分开储存,因为在不同食品中,微生物的生长速度不同,分开储存有利于避免食品交叉污染。温度较高的食品需放凉后再放入冰箱,因为热的食品突然进入低温环境后,产生的冷凝水易污染食品。海鲜富含蛋白质,最受各种细菌欢迎,不宜久放。打包回家的富含淀粉的食品如年糕等,容易被细菌寄生,而有些细菌的毒素在高温加热下也不容易被杀死和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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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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