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人突发疾病时,当因交通事故出现人员伤亡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拨打急救电话。希望能够通过救护车的紧急运送就诊,可以挽救病患伤者的宝贵生命。然而就在最近,山东竟然出现“天价救护车”,大大损毁了救护车在人心中救死扶伤的形象。
咨询时称每公里15元实收43.9元
2016年2月15日,王女士的父亲出现消化系统出血的症状,由肥城来到泰安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经过一天治疗,病情依然十分危重,大夫建议转到济南的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继续治疗。
16日下午,王女士的表弟柳先生先是联系了泰安的急救中心,“泰安的120说泰安这边的救护车只能接病人,不能出去送。”于是,柳先生联系了济南的急救中心。“济南这边说急救中心没有外出跑长途的救护车,但是能给联系一个医院的救护车,也是正规救护车,可以跑长途。”
16日下午3点左右,柳先生接到了一位王姓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按照每公里15块钱收费,并且告诉柳先生,车费大概需要3000多块钱,让家属先准备4000块钱。
3个半小时后,救护车到达泰安中心医院,在上楼接病人的时候,车上一位工作人员向王女士收取了4000块钱,“说是多退少补”。到达目的地后,工作人员退给王女士200元钱,并开了一张收据,上写着车费3600元,诊疗费200元,收据盖的是济南市急救中心森特医院分中心的公章。
从泰安中心医院到济南的千佛山医院,走高速全程大约82公里。这样算下来,这一趟每公里大概花了43.9元,是当时对方所说15元每公里的近3倍。
因为觉得收费有问题,在济南工作的王女士的表弟滕先生曾拨打12345热线进行反映。第二天他便收到了森特医院工作人员的回复。据滕先生介绍,对方先是表示收费是按照15元每公里的标准收取,但是来回都要单独算。对于滕先生来回单独算里程也不对的质疑,对方又表示,3600元是在发车之前就协商好了的,属于双方的协商收费。
两辆救护车收费差价2100元
在济南治疗两天后,王女士的父亲要回老家肥城市安庄镇。这一次,滕先生又拨打120联系了救护车。对方直接表示,到肥城大约一千多块钱。回到肥城后,对方收取了王女士1700元钱,其中车费1500元,收据上盖的是济南市急救中心的公章。
从千佛山医院到肥城市安庄镇约110公里,路程长了,收费反而比来济南时低了2100元。王女士很困惑,救护车长途转送病人的收费怎么这么乱?
为了弄明白救护车长途转送病人的收费标准,23日,记者联系了济南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派车到外地转送病人,收费标准是每公里15元再加单程的高速公路费。
但记者在济南市物价局的网站上看到了2015年4月23日印发的《关于调整规范市急救中心有关收费的通知》,其中规定,急救救护用车收费基础价格为10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合计计算,每公里3元。同时规定,治愈出院病人、长途转送病人需要救护车服务,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
工作人员不熟悉收费标准所致
23日,记者以王女士家属的身份联系上了森特医院当时负责调度救护车的王主任。对方表示,并未按照每公里15元的标准收取,收费是按双方协商结果进行的。但考虑到病人家庭情况,向医院领导反映之后,打算退还1500元。
2月24日下午,记者又与森特医院分中心取得联系。中心负责人刘先生表示,他们正在积极处理。“不管收了多少费用,我们把全部费用退还给患者,算是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正确处理,也算接受这个教训。”
刘先生解释,给患者造成经济损失,主要是由于中心工作人员不熟悉收费标准所致。“市内急救济南是3块钱1公里,长途基本是15块钱左右。办理这件事情的人员来的时间比较短,不太了解情况。按道理应该单程收费,他给算成双程的了。”
据了解,森特医院是一家二级民营医疗机构。
对于救护车管理,应首先明确其公益和公共属性,保障正常运转。即便救护车需要单独收费,也应明码标价、全程监管,不给个别机构和医护人员“挟病人要价”的空间。
家里有危重病人需要转院,您会跟救护车讲价吗?近日,山东泰安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父亲因为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80公里的路程,救护车竟要价3600元,后经与医院交涉,答应退还1500元。而在随后运送病人回老家时,回去距离更远反而只收不到一半的钱。
80公里3600元,很多网友表示,这比机票贵多了。虽不能这么简单类比,但救护车收费明显超出了普通人的接受范围,而且收费标准不一,还能“讨价还价”,显得既不规范也不合理。
天价救护车的危害,不仅在于病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社会信任,恶化医患关系。需要叫救护车的,很多都是情况危急、人命关天,趁这个机会宰人一刀,无异于趁火打劫,破坏公众对医疗机构的观感,甚至冲击人伦和道德底线。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样的事并非个案。之前在其他地方,也出现过天价救护车,甚至还有山寨救护车高价转运“倒卖”病人。几乎无一例外,这些天价救护车都跟正规医院有关,或者由医院统一管理,或者里应外合,成为医院创收的重要财源。
不可否认,救护车出诊接送病人需要成本,收取一定费用可以理解。而且这个成本,不仅是车辆交通费用,还包括急救人员、设备器材和日常维护费用。适当收取费用,也可调节公众对救护车的需求,防止一些非紧急情况滥用急救资源。但收费必须有明确标准,而且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管。
要看到,天价救护车屡屡出现,与一些医院借此创收以弥补诊疗收入不足有关。也有一些民营资本和机构,看到了其中的巨大需求,借此谋取商业利益。很多地方急救站点被转让,救护车也能私人承包,都增加了管理难度。
本来,社会力量参与办医是好事,但如果医疗卫生单位放手不管,甚至里应外合借此谋利,就会造成舍近求远、转卖病人等恶劣现象,严重的不仅救不了人,还会耽误救治。
山东此事件中,开出天价的救护车,属于急救中心统一调配,但差别巨大的收费,似乎是“于法有据”:虽然物价部门对救护车收费有明确规定,但在长途转送等情况下,设置了“协商议价”的条款,给个别人乘人之危留下了自由裁量空间。
因此,对于救护车管理,应首先明确其公益和公共属性,保障正常运转。对于有特殊需求和非危重病人,可选择民营医疗机构,哪怕收费高一些,只要双方自愿,也可自由协商。但紧急救助必须有兜底机制,社会急救体系应首先保证紧急危重病人能得到及时救助,不会因收费问题耽误病人。即便救护车需要单独收费,也应明码标价、全程监管,不给个别机构和医护人员“挟病人要价”的空间。
救护车是收费的。一般救护车是按往返全程,救护车的公里数来计算收费的。各地区,救护车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以下是北京救护车的收费标准:
心肺复苏的抢救车,每公里3.5元,外加随车出诊费40元。
进口救护车,每公里2.5元,外加随车出诊费20元。
国产救护车,每公里2元,外加随车出诊费10元。
大会用的救护车,小于4小时按4小时计手值班费。每4小时收费100元。
如果是经过批准运送病人到外省治疗的,按公里数收费,具体收费双方可以协商。
同车护送的人数也在收费之内,2人以上每人收60%公里费用,随车出诊按每人次收费。
救护车等候也要收费,30分钟以内不收费,30分钟以上按1小时收费,每小时的候车费是10元。
各地救护车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如果想了解附近医院救护车的收费标准,可以打电话到附近的医院咨询,并且在抢救病人的配备不同,收费也不一样。
责任编辑:李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