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价格举报谁来处理?这一问题如今有了答案。国家发改委3日发布《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网络交易进行时,被举报经营者所在地即行为发生地。
一年一度的网上购物狂欢节“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平台都卯足力气,蓄势待发。
白领曹华早就看上某电商平台上的一款山地车,但高达1999元的售价还是让他决定等到“双十一”时再“下手”。不过,就在月初,这款山地车价格涨到了2399元,“双十一”时将折减300元。也就是说,平常1999元的山地车到了“双十一”却要2099元,“太坑了!”
事实上,伴随各类电商平台的崛起,网络购物成为人们消费的重要途径之一。但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购物乱象丛生,价格欺诈、价格虚高等现象层出不穷。
来自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网络购物举报连续五个月同比增长超1200%。5月,网络购物价格举报量同比增长率首次突破1000%,到9月为止已经连续五个月增长率超过1200%,6月更是高达2622%。
通过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网络购物举报多发地从最早的沿海发达地区(京、沪、苏、粤、浙)开始往中部地区蔓延。9月,湖北、四川、重庆、湖南、广西、宁夏等地网购举报量环比都呈现较明显增长趋势。
业内人士指出,杜绝网络交易价格欺诈,关键仍在于价格举报通道的畅通。但价格举报由谁处理?归属地如何界定?尚缺乏明文规定。
国家发改委本次发布的《规定》就解决了上述难题,实现了责任到部门。文件指出,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而行为发生地,即网络交易进行时,被举报经营者所在地。
《规定》指出,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电商实施,由电商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实施,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和电商共同实施,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
另外,平台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与被举报电商联系,认真查询核对相关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并在收到协查文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如果平台拖延查找、拒不查找、故意隐瞒、拒不提供被举报电商相关信息,或者提供的被举报电商相关信息虚假、错误、不真实、不准确,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而言,如果被举报电商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自收到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知举报人;被举报电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自收到举报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转至有管辖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并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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