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图为交警检查被放在了行李舱中的灭火器。
大图为司机穿拖鞋开大巴车被处罚。
进入夏季天气炎热,很多人都喜欢穿凉拖出门。然而这样的装扮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什么不妥,但如果是穿着凉拖开车那就极其容易发生 交通事故,并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 人身安全。昨日旅顺交警大队在旅顺长江路加油站路段设点专项检查旅游大巴,记者跟随采访。一天共排查47辆旅游大巴车,虽然没有超员现象,但有11辆车存在不同问题,其中灭火器和安全锤是共性问题。
记者是昨日10时来到检查点,5分钟后一辆绿色大巴车开来,交警示意司机停车,交警上车检查后,没有发现超员现象,便问司机有无灭火器,司机称在行李舱里,当交警让司机下车打开行李舱看有无灭火器时,交警发现司机竟然穿着拖鞋。“你就穿着拖鞋开车?”“早晨下雨我就没换。”司机回答说。“开车不能穿拖鞋,你不知道吗?”“知道知道!”交警对他的这种防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规决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记2分。最后交警让其换完鞋,才允许开车。
10时15分,又一辆旅游大巴车被示意停车,交警在车内查看安全逃生锤时,看到放逃生锤的位置空空如也。当问司机安全锤哪里去了时,只见司机从行李架上面摸出了一个,然后又从司机旁边的工具箱里找出一个。“这要是一旦出了事故,你自己去敲击车窗玻璃吗?”司机先是说怕丢了,后来就无言以对。
10时20分,交警在检查一辆红色旅游大巴车时,发现灭火器是在上下车门的台阶处,用绳子把灭火器连同扫把等物捆在一起,交警用手提了一下,竟然没提出来。就连司机也是费了好大劲才弄出来。假如着火,这个灭火器也就成了摆设。在检查数辆大巴车中,有的车上的灭火器多年没有进行检验,也就是说已经过期失效。还有的司机并没有把灭火器放在车内,而是放在行李舱中。记者在现场看到其中有一辆车先是把行李搬出来后,才找到了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