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早7时,吉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吉林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公路吉林西收费站口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CRV似乎在躲避民警。民警上前查看该车时,明显感觉驾驶员拿驾驶证的手在发抖十分紧张,却又故作镇定!查看了驾驶证后,民警发现其驾驶证是伪造的!
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询问调查。经查询其驾驶证号码民警发现:其实际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而其出示的假证准驾车型为B。民警了解到,前年驾驶员老张打算买车,可是自己的驾驶证是“E票”,想想自己快60岁了,再去考取驾驶证实在没有信心,索性办个假证以假乱真。又一想家里有大型货车,干脆办个“B票”,以备不时之需。所以在2014年年底,老张就托朋友办了张假驾驶证。自从买了“B票”,虽然不常用但是也觉得出门开车办事方便多了,23日就是一大早开车送老伴去机场。本以为早去早回遇不着交警,不成想“假证”终究要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张某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两项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00元,“E票”记24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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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