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彭家巷银龄家园,中风的朱惊蛰握着床栏杆,奋力想坐起来。
去年11月份,朱惊蛰中风导致左半身瘫痪,没多久,命运再给他重重一击,遭遇车祸,右腿也动不了了……
如今,对这个47岁的长沙男人来说,最难受的莫过于躺在养老院的床上,没一个家人前来照顾。
中风后被家人送进养老院 女儿不见踪影
朱惊蛰并不是孤家寡人,他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女儿。十多年前,和妻子离婚后,他便与女儿一起生活。女儿结婚后,朱惊蛰一人住在开福区湘雅路街道百善台社区的房子里,后在女儿开的托管所给孩子做饭。
今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长沙市开福区彭家巷银龄家园。
听着床旁的对话,朱惊蛰只是望着窗外,问他此时是何种心情。他回答:“心里难受,不理解女儿为什么这样,怕她不要我了。”说话时,朱惊蛰虽口齿不清,但 思绪清晰。他很清楚两套房子已被女儿租了出去,十多万的车祸赔偿款给了女儿,420元的低保金也被女儿领走,而他被遗忘在这家养老院已有两个多月了。
时间倒转回今年的3月2号。中风偏瘫再加遭遇车祸,全身只有右手有知觉的朱惊蛰被姐姐、姐夫送到养老院。他刚生完二胎的女儿则在他入院后几天才来养老院办理签字手续,随后就如人间蒸发般,再也联系不上了。
“电话没人接,托管所店面也关门了,想尽办法还是联系不上他女儿。”护理员周喜新说,入院时,朱惊蛰的二姐交了两个月的住院费,到期该续费的时候,家人却打起了“太极”。
“侄女不想承担责任,说出钱就不接电话”
从手机短信记录可以看出,周喜新的确给朱惊蛰的女儿发了四条短信,但对方没有回复一条。成天无偿照顾大小便失禁的朱惊蛰,周喜新深感无奈。她说,自己报了警,也找了社区,都没辙。
“多次联系他姐姐,对方说没有义务处理,哥姐三人每月可以出500元的费用,要我们找朱惊蛰女儿和社区解决,女婿也只简单地回复说让长辈去处理,自家压力也大。”
根据养老院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朱惊蛰的姐姐朱女士。
问及躺在养老院的弟弟,朱女士坦言,弟弟有女儿女婿,自己没有义务,只是凭亲情帮他。她说,“侄女有两个小孩,其中一个孩子出生不到一百天,她要是有困难,我们会帮忙的”。
“我跟她谈过很多次,但她不听,就是不想承担责任,要她出钱,她就不接电话。”朱女士说,她曾劝侄女每周花一小时去看看父亲,但侄女不愿意,4月下旬就再也联系不上人了。
社区:正利用多方资源帮忙找人
上午十一点,记者来到开福区湘雅路街道百善台社区。说起朱惊蛰这个名字,社区书记李勇波并不陌生。
“朱惊蛰原来家庭经济条件还不错,在社区有两套房子,而后因各种原因,被列入低保户行列。”李勇波介绍,中风、车祸后,社区给他申请了医疗补助等多项补助,每月享受420元的低保金。
而今有赡养人,朱惊蛰却无人负责,问题怎么解决?李勇波说,社区工作人员已经同养老院人员一道去往朱惊蛰姐姐家做沟通工作,正在利用多方资源和多种途径找朱惊蛰的女儿,让她肩负起应尽的义务。
律师:拒不赡养或构成遗弃罪
就此类情况,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赡养父母是古往今来作为子女的义务,也符合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
“拒不赡养父亲,如果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遗弃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刘明认为,若朱惊蛰有抚养能力拒不赡养父亲,父亲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女儿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
那么,车祸赔偿金该如何处理,是否属于朱惊蛰女儿?刘明说,车祸赔偿金在法律上明确属于朱惊蛰个人所有,那么他女儿是没有权利拿走的,父亲可以要求其返 还,如其拒不返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房子出租,刘明表示如果房产产权人是朱惊蛰,那么他女儿根本没有权利出租房屋,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
截至发稿,记者拨打朱惊蛰女儿的电话,仍无人接听。
佰佰安全网新闻有话说:老年人为社会和家庭辛苦劳碌一生,如今年老了,力衰了,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不管送不送养老院,我们都不应该推卸赡养老人的义务。特别是失去了另一半的老人,会更孤独,有能力的话还是尽力关照好老人!起码这是一个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