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场情感官司背后,都有足够复杂的人性供人咀嚼,比如象山法院最近审理的这起子告父。
儿子小陈,今年40多岁。父亲老陈80多岁,被起诉时,已卧病在床多时。
小陈要求确认他对父亲所居住的房屋拥有共有权,但庭审时却显得对这间房屋的归属漠不关心。当象山法院的法官将判他败诉的判决书送到他手上时,他看起来一点都不沮丧,反而舒了一口气,不停地说着感谢。
“这场官司,我本来就是没事找事,本来也没打算赢,我打这场官司就是防止父亲过世后,别人都来议论我和我姐,我们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也没有拿过他名下的财产,我只是这么多年来心中憋了一口气,不说不痛快……”
原来,孩童时,因父母感情破裂,小陈和兄姐劝母亲与父亲离婚,为了不加重母亲负担,小陈自愿选择跟父亲生活。后又因种种原因,他与父亲签下协议,拿了1500元从此搬离了父亲的住所。
因跟父亲感情寡淡,小陈和哥哥姐姐的感情十分深厚。1994年,小陈的哥哥出差时突然离世,这件事更加大了小陈和老陈之间的隔阂。虽然哥哥的去世跟父亲的关系小陈在法庭上没有详说,但看得出来,他对此仍介意。
一年前,老陈因为年老体衰,卧病在床,其间小陈和姐姐都没去探望过。
“他们不去看父亲,村里人背后议论得比较多。小陈一直憋着这口气,可找不到由头跟人解释。”法官说,因此今年2月,小陈就以房屋共有权纠纷,将老父亲告上了法庭。
老陈请了一名代理人出庭,庭上问了小陈一个问题:“如果父亲病情恶化,你愿不愿再见他一面?”小陈一愣,迟疑了半晌,还是点头同意了。
由于原、被告之间签订过合法有效的协议,涉案房屋具有人身依附性,且原告也没有在涉案公有房出售时出资,法院最终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他们说开了也好,父子终究是父子,希望两人的恩怨随官司一起结束。”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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