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24日通报,2016年4月21日凌晨,执勤民警在查酒驾时查获一名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冒用他人证件,这三样违法行为都被他占全了。而更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还是一名在逃犯。
酒后驾车 用亲戚驾驶证“顶包”
据广州交警介绍,4月21日凌晨0时47分许,广州交警环城大队执勤民警在内环路广园西高架桥路段设点开展酒驾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BE49××的小 型轿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嫌疑,因为拉下车窗一股酒精味飘出。交警问驾驶员“喝酒了吗”,“没有,是同车人喝的”。但经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测得其 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已经是酒驾了。
“麻烦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在交警要求下,驾驶员递上一本名为黄某刚的驾驶证。但经反复核查,民警发现,该驾驶证的相片与驾驶员虽然相像,但仍存在 差别。在深入核查后,民警发现驾驶人其实叫黄某望(男,31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冒用了同车人黄某刚的驾驶证。而黄某刚是其亲戚。同时,执勤民 警还发现黄某望于2004年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后于2011年5月因涉嫌诈骗罪被广西警方立案追逃,现为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
嫌疑人有前科 昨被移交广西警方
“其实我就喝了一杯啤酒”,黄某望在接受广州交警询问时交待,20日晚上,他与两个朋友在佛山南海吃完晚饭后,由黄某刚驾车前往广州,在进入广州市区后, 他怕黄某刚不熟悉广州的路况,便与其调换了座位,由他驾车继续前往目的地,没想到“换人”后开了没多远,就被执勤的交警查获了。黄某望知道自己没有考取机 动车驾驶证,想着与黄某刚是亲戚,样子也有几分相像,便企图冒用黄某刚的驾驶证蒙混过关,没想到最后还是被交警当场识破了。
此外,黄某望对曾于200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事实也供认不讳。但当办案民警询问其是否知道自己因涉嫌诈骗罪被广西警方立案调查时,黄某望开始吞吞吐吐。目前,黄某望已于24日上午依法移交广西警方,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广州交警表示,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交警部门一直加大查处力度,任何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同时,广州交警一直在日常的执法执勤过程中加 强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查缉工作,全国公安机关对网上在逃人员的追逃工作是全国范围内24小时全天候的。在此呼吁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 宽大处理,否则广州警方将不遗余力实行抓捕。
一、 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2、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新交法酒驾处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