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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哮喘--缓解药物

2020-07-21 12:00:11 来源: 网络 1673人阅读
导语:

儿童哮喘之缓解药物: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全身型糖皮质激素、吸入抗胆碱能药物、硫酸镁、茶碱。

儿童哮喘--缓解药物

缓解药物

(一)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

SABA是目前最有效、临床应用最广泛的支气管舒张剂,尤其是吸入型β2受体激动剂广泛用于哮喘急性症状的缓解治疗,适用于任何年龄的儿童。SABA主要通过兴奋气道平滑肌和肥大细胞表面的β2受体,舒张气道平滑肌,减少肥大细胞和嗜碱粒细胞脱颗粒,阻止炎症介质释放,降低微血管通透性,增加上皮细胞纤毛功能,缓解喘息症状。常用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有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可吸入、口服、静脉或透皮给药。

1.吸入给药:

最常使用,包括气雾剂、干粉剂和雾化溶液,直接作用于支气管平滑肌,平喘作用快,通常数分钟内起效,疗效可维持4~6 h,是缓解哮喘急性症状的首选药物,适用于所有儿童哮喘。也可作为运动性哮喘的预防药物,后者作用持续0.5~2 h。全身不良反应(如心悸、骨骼肌震颤、心律紊乱、低血钾)较轻,应按需使用。不宜长期单一使用,若1 d用量超过4次或每月用量≥1支气雾剂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或调整控制治疗方案。严重哮喘发作时可以在第1小时内每20分钟吸入1次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溶液或第1小时连续雾化吸入,然后根据病情每1~4小时吸入1次。福莫特罗(Formoterol)作为LABA,由于其起效迅速,也可作为哮喘急性发作的缓解用药,但仅限于福莫特罗与ICS联合治疗的患儿。

2.口服或静脉给药:

常用的口服剂有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片等,常在口服15~30 min后起效,维持4~6 h,一般用于轻、中度持续发作的患儿,尤其是无法吸入的年幼儿童,每日3~4次,心悸和骨骼肌震颤现象较吸入给药多见。对持续雾化吸入无效或无法雾化吸入的严重哮喘发作者可考虑静脉注射β2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15 μg/kg缓慢静脉注射持续10 min以上,危重者可静脉维持滴注1~2 μg/(kg·min)[≤5 μg/(kg·min)]。应特别注意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如心动过速、QT间隔延长、心律紊乱、高血压或低血压及低血钾等。

长期应用SABA(包括吸入和口服)可造成β2受体功能下调,药物疗效下降,但停药一段时间后可以恢复。

(二)全身型糖皮质激素

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较重,吸入高剂量激素疗效不佳或近期有激素口服史或有危重哮喘发作史的患儿,早期加用口服或静脉糖皮质激素可以防止病情恶化、减少住院、降低病死率。短期口服泼尼松或甲泼尼龙1~7 d,每日1~2 mg/kg(常用每日推荐剂量:2岁以下不超过20 mg,~5岁不超过30 mg,~11岁不超过40 mg,12岁及以上总量不超过50 mg),分2~3次[7]。对严重哮喘发作应及早静脉给药,常用药物有甲泼尼龙1~2 mg/kg,或琥珀酸氢化可的松5~10 mg/kg,可每4~8小时使用1次,一般短期应用,2~5 d内停药。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如连续使用10 d以上者,不宜骤然停药,应逐渐减量停用。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不良反应较少。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时使用大剂量激素冲击疗法并不能提高临床有效性,却可增加与激素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的危险性,故不推荐在哮喘治疗中使用激素冲击疗法。

(三)吸入抗胆碱能药物

吸入型抗胆碱能药物,如异丙溴托铵,可阻断节后迷走神经传出支,通过降低迷走神经张力而舒张支气管,其作用比β2受体激动剂弱,起效也较慢,但长期使用不易产生耐药,不良反应少,可引起口腔干燥与苦味。常与β2受体激动剂合用,使支气管舒张作用增强并持久,某些哮喘患儿应用较大剂量β2受体激动剂不良反应明显,可换用此药,尤其适用于夜间哮喘及痰多患儿。剂量为每次250~500 μg,用药间隔同β2受体激动剂。

(四)硫酸镁

初始治疗无反应伴持续低氧血症或治疗1 h后肺功能FEV1仍低于60%者可考虑使用静脉用硫酸镁。常用剂量为25~40 mg/(kg·d),分1~2次,最大量2 g/d。加入10%葡萄糖溶液缓慢静脉滴注(20~60 min),酌情使用1~3 d。不良反应包括一过性面色潮红、恶心等。如过量可用10%葡萄糖酸钙拮抗。

(五)茶碱

具有舒张气道平滑肌、强心、利尿、扩张冠状动脉、兴奋呼吸中枢和呼吸肌等作用,可作为哮喘缓解药物。但由于"治疗窗"较窄,毒性反应相对较大,一般不作为首选用药,适用于对支气管舒张药物和糖皮质激素治疗无反应的重度哮喘。一般先给负荷量4~6 mg/kg(≤250 mg),加30~50 ml液体,于20~30 min缓慢静脉滴入,继续用维持量0.7~1.0 mg/(kg·h)输液泵维持,24 h内≤20 mg/kg;或每6~8小时4~6 mg/kg静脉滴注。若24 h内用过氨茶碱,茶碱首剂剂量减半。用氨茶碱负荷量后30~60 min测血药浓度,茶碱平喘的有效血药浓度为12~15 μg/ml,若<10 μg/ml,应追加一次氨茶碱,剂量根据1 mg/kg提高血药浓度2 μmol/L计算。若血药浓度>20 μg/ml应暂时停用氨茶碱,4~6 h后复查血药浓度。应特别注意不良反应,尽量在心电监测下使用。(作者: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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