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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复合使用规定

2019-06-19 09:23:35 来源: 佰佰安全网 3143人阅读
导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调味品的生产和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和兴旺,其是,并逐步向营养、卫生、方便和适口的方向发展。食品添加剂复合使用规定是什么你知道吗?今天我们和佰佰安全网一起了解下吧。

食品添加剂复合使用规定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复合使用规定是什么呢?一起和佰佰安全网看看吧。

复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一

应选用各食品添加剂成分均允许在生产的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复合食品添加剂。

有一种复合甜味剂叫百胜糖,糖度达到100倍蔗糖糖度,大多数坚果炒货企业选其作为复合甜味剂添加使用。

按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百胜糖各主要成分中食品添加剂有安赛蜜、甜蜜素、糖精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均为允许在坚果炒货使用的甜味剂。

相对的,饼干松化剂中含有禁止在坚果炒货中添加使用的焦亚硫酸钠,在坚果炒货的生产中,就不得选用饼干松化剂。

复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二

实际添加使用添加复合食品添加剂的过程中,应保证各食品添加剂都不超量使用。

我们可以发现按百胜糖的指导使用限量6.0g/kg添加,在带壳坚果中,糖精钠已经达到其最大允许使用量1.2g/kg,各企业应在带壳坚果生产加工中,应按不大于6.0g/kg的量添加。

在脱壳坚果生产添加中,按6.0g/kg添加,甜蜜素、糖精钠均超过了使用限量,我们应按不大于2.4g/kg的量添加。

复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三

一般情况下,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在坚果炒货中,允许添加使用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及他们的铝色淀。2010年,壳杏仁的销路很好,我市很多坚果炒货企业为了增加壳杏仁的色度,在炒货中添加使用柠檬黄。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品添加剂复合使用规定,学习更多的知识请继续关注佰佰安全网。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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