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青春期少女都应知道的哪些性知识

2018-12-26 12:48:47 来源: 佰佰安全网 4277人阅读
导语:

两性安全是很多人都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就请您和佰佰安全网一起了解一下关于青春期少女都应知道的哪些性知识的相关知识吧。

青春期少女都应知道的哪些性知识

对于这一重要的生理时期的到来,绝大多数女孩在思想上、心理上都缺乏必要的准备,对于自身的变化,尤其是初潮的到来,常感到意外和突然,不知如何是好,因此,对即将步入或已经步入青春期的少女,十分需要母亲的照料、帮助和科学指导,下面来看看青春期少女都应知道的哪些性知识吧?

青春期少女需要的身心护理

1、女儿进入青春期前,母亲就应有步骤地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的介绍,尤其是有关月经知识。也可以购买一些有关的书籍、画册让她们阅读,使她们能对自己身体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变化有所了解,对初潮的到来作好心理准备。

2、 对女儿的月经期给予具体示范、帮助和指导,并介绍经期卫生等注意事项。

3、 不少少女经期易出现情绪不稳定,母亲应多关心体贴、安慰和鼓励,一旦发生情绪、行为异常,应及时了解原因,给予必要的安慰、疏导和帮助。切忌生硬地、不问原由的批评、训斥,以免发生意外。

4、 作为母亲,对尚未出现初潮的女儿的身体变化应予观察,如乳房、阴毛等是否按时,发育是否正常,尤其是初潮是否按时来临等。倘若女儿过了16岁仍未出现初潮,应及时就医,以便及时发现官发育异常,及时得到诊疗。

5、 进入青春期后,还应给予人生观、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

6、少女进入青春期后,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较明显,有的可能出现性情古怪、伤感、容易烦恼、发火等现象,母亲应了解原因,加以疏导。母要尊重女儿的隐私,不要去盘问、打听,甚至偷看女儿的日记。

女生都应知道的那些性知识

一、怀孕的征兆

月经停止。可能刚来初潮的女孩子,月经不太规律,但如果月经已经规律,到了该来的日子却没有来,而且和异性有过性接触,性交或者对方体外射精(精子可在体外存活2到3小时呢)就应该警惕啦。

其次,乳房在短时间变大,稍晚一点会有尿频,体温升高的现象。

诸如恶心、呕吐、腻油等症状可能要在怀孕后三到五个月才会出现。

二、检验方法

如果有所怀疑呢,也不要害怕,可以先自己测试一下。用早孕试纸,到正规药店购买,属尿样检查,所以不必有所顾虑。试纸的准确率比较高,但也不是万无一失,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到医院检测。到医院检查也是尿样检测和B型超声波检查,放心,不会有任何伤害的。

三、心理准备

放松,再放松。不要慌张,不要害怕。这不是病,怀孕其实在一种生理现象,只是发生的时间不合适罢了。所以,你要选择的用医学术语叫做终止妊娠。用我们的话,就叫流产。

首先,心情要平静。不要一个人躲起来伤心难过。要寻求你最信任的人帮助。建议找妈妈,虽然这件事会让她难过,但妈妈是最可靠的朋友,首先,她最爱你,其次,她是大人,知道怎么正确处理才能将伤害降到最低。如果实在很为难,找你最好的朋友,让她去找她的妈妈或者长辈,间接帮助你。

其次呢,要勇敢。再怎么样,这件事都发生了,如果是来自意外的伤害,它只是你人生路上一个小小的挫折,你更应该勇敢积极地面对,今后的路还长着呢,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在等着你,不是吗?如果是自己的错,那么承担错误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能力,何况,知错就改,还是一个好姑娘啊。而且,也只有选择流产,才能把性带给你的伤害降到最低。

四、流产准备

如果之前没有进行B型超声波检查,这时检查是很必要的。主要是确定是否为正常怀孕即宫内孕。如果是宫外孕,不能用平常的流产方式,需要住院治疗。虽然宫外孕的几率很小。

目前我国的医院采用的流产方式有两种,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药物流产适宜在怀孕7周内做,人工流产适宜在10周内做。如果确定为正常怀孕,就要开始做流产的准备了。首先要放松心情。因为这时候,心理的健康和身体的健康同等重要。还要注意保暖,不能感冒,如果有感冒症状,及时就医,感冒期间不能流产。去医院的前一天,好好的洗个热水澡,准备好干净的替换内裤,卫生巾等。

采取什么样的流产方式要咨询医生,因为每个人的身体具体状况并不相同。二者都会给身体带来一定伤害,但并没有伤口,只要做好后期的保养,很快就可以恢复健康。药物流产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人工流产的早上不要进食。记住,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和专业的医生。

通过佰佰安全小编的介绍,青春期少女都应知道的哪些性知识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两性安全知识,敬请继续浏览本网的其他栏目内容。


责任编辑:张小付

【张狂科普】玩转科学游戏中的科学知识大脑思维开发 玩转科学(精装彩图425页)
¥ 55.19
去购买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