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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可否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018-08-15 12:07:13 来源: 佰佰安全网 5826人阅读
导语:

工会可否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是很多朋友比较关心的话题,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讲讲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可是一般情况下,工会可否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呢?想了解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不妨来随佰佰安全网小编来一起探个究竟吧。

工会可否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工会是不可以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国家对此也是有相关规定的。

既然讲到这里,小编想问问大家,那么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都有哪些呢?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 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 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实际上是确定残疾程度的期限。

3. 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想了解更多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的朋友,请不要错过小编后期的精彩内容哦!


责任编辑:曹婧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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