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台州临海市杜桥镇某菜场的一处摊位突然空了,摊贩好多天都不见来卖腌菜,不少老顾客左顾右盼。一打听才知道,小摊老板被抓走判刑了,原因是腌菜里的二氧化硫严重超标,老顾客们心慌慌起来……
卖腌菜的摊贩周某是临海杜桥人,在临海市杜桥镇中心菜场租了一个摊位,平日里以卖菜为生。为了增加收入,周某自制了60公斤酱白菜放在摊位上销售。因为有着“手工制作”、“天然营养”等标签,很多顾客都认为周某家的腌菜品质好有保障,都成了周某的回头客。
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周某的酱白菜卖了约360元,除去各种成本,周某从中获利120元。
2017年5月3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周某的摊位抽检。经检测,酱白菜样品中二氧化硫总含量为1.1g/kg,超出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的二氧化硫含量(≦0.1g/kg)标准的10倍。
据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二氧化硫,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是允许的,而且也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适量使用二氧化硫添加剂,不仅可以让腌菜的色泽更加白净好看,而且还能起到防腐防虫的作用。“但是不少商贩为了让自己的腌菜更好看,不惜添加过量的二氧化硫,损人利己。”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二氧化硫长期超限量,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呼吸系统疾病及多组织损伤。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周某依法提起公诉。
临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具有坦白情节,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周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决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2日,成都市食药监局通报称,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9号),涉及成都市两家生产企业食品抽检不合格。
其中,成都市青羊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四川泡辣椒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经查,其中该批次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是由于生产过程中搅拌不均匀。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不合格的产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操作员工的培训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调查发现,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四川泡辣椒300袋,共计24kg,货值378元。成都市青羊坊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款(四)项之规定,食药监部门依法依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
二氧化硫及其衍生物是一种全身性毒物,对人体的各种系统、器官、组织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且具有多种毒性。
二氧化硫可在上呼吸道湿润的黏膜上生成具有腐蚀性的亚硫酸和亚硫酸盐,使刺激作用增强,损害支气管和肺,进而可以诱发各种呼吸道炎症。
二氧化硫通过血液吸收,通过破坏酶的活力,从而明显地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对胃肠道及肝、肾、心脏及其它多种器官组织有一定的损害。
有些熏蒸二氧化硫甚至为工业用硫磺,工业用硫磺含有较多的铅、汞等重金属杂质,还可能造成砷、汞等重金属的残留,严重地威胁到用药者的身体健康。
首先,我们应该尽量不购买那些被二氧化硫美容过的食品,如雪白的银耳、鲜红鲜绿的水果片、晶莹漂亮的蜜饯、放几天也不会变色的浅色蘑菇等等。最近正是枸杞子上市的季节,没有经过漂白的枸杞子应是暗红色的,而漂白过的则是鲜艳的红色。
另外,如果我们不可避免还是会买到可能用到二氧化硫的食物(当然不可避免,因为二氧化硫太常用了),可以经过适当的烹饪方法去除其中的大部分。一项研究数据表明,加热时间越长、温度越高或者浸泡时间越长、换水次数越多,黄花菜中二氧化硫残留率越小。在100℃沸水中加热黄花菜6分钟后,可以去除大约80%的二氧化硫。这是因为高温能够使得二氧化硫挥发逸出,而换水3次,每次浸泡90分钟,也可以去除大约80%的二氧化硫。 因此,在烹饪时,对可能用到硫熏的食物,最好经过多次换水浸泡,或者沸水加热来去除其中的二氧化硫。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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