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暴力。 主要表现
公职人员经商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在职公务员经商行为严厉禁止。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公务员的经商...[详情]
据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消息,广饶县一中学生喝农药自杀身亡,教育局初步调查,该生因多次违纪受到学校退学处分,2017年2月16日其舅舅从学校将商某接走。当日下午悲剧发生。目前,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 通报称,2017年2月16日下午,广饶一中学生商某在家中喝下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悲剧发生后,县教育局迅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商某曾因违反学校纪律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之后又因再次违纪,学校与其家长(其姨父代签)签订了管理培养协议书。2017年2月13日下午课间,商某又违纪;2月16日上午,学校对其做出退学处分(保留学籍),并通知家长将其接回,其舅舅到校办理完相...
徐水区教育局提供的《徐水二中教师黄艳玲体罚学生的情况说明》。8日,记者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局及徐水区第二中学获悉,因考试成绩不佳而遭受教师木棍殴打的该区第二中学初三女生小惠(化名)目前已辍学,涉事学校教师、德育主任、校长3人被分别给予行政记过等处分。据此前当地媒体报道称,11月23日下午,徐水区第二中学初三女生小惠(化名)和班上其他十几名考试成绩不佳的同学,被班主任黄艳玲叫...[详情]
9月14日,河南柘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发生学生打砸食堂事件。对此事,校方称原因是学生认为饭菜不可口大致。而多名学生表示,原因是因为学校管理太过严格。有近千名学生参与打砸食堂事件,这样的影响实在恶劣,此事能否成功处理,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教学秩序的建立。动不动就用极其暴力的方式发泄心中不满,绝非常道。看似因一名学生在食堂窗口购买饭菜不可口导致的,实则是学生对校方管理方法简单粗暴的累积暴...[详情]
2016年3月10日在延安市民朋友圈一条老师课堂上打学生的视频广泛传播,引起热议。...[详情]
9月21日晚,刊发报道《起底弑母少女身后的网戒学校:暴力抓走、随时体罚和神秘专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