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注射了假人血白蛋白后,得了败血症,法医鉴定为重伤。2007年7月31日,贩卖这批药的严某某等5人,被市检察院五分院指控涉嫌销售假药罪,站在被告席上受审。市五中院介绍,该案是我市首例追究销售假人血白蛋白的人的刑事责任案件。
1985年7月31日上午10时30分许,患者金××(男,九岁)由其父陪同来龙去脉到××市铁西卫生院看病。据其父诉述:当日金××在上午十时左右有点头痛,不拉肚子。到医院后由孙×医师接诊。
医疗事故致死赔偿少,非医疗事故反倒赔偿多;致死赔偿少,致残反而赔偿多———这一持续多年的怪现状被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日前一纸判决打破。
患者住院看病,因预交的医疗费用完,医院护士遂到医院药房借用其他药物进行治疗,结果患者出现过敏反应,经过几次医疗事故鉴定,虽然认定院方此举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借药治疗”对患者造成过敏有因果关系
湖北省监察厅日前通报,咸宁市5月12日发生的手足口病患儿死亡病例,相关接诊医生工作失职,一再延误诊治是导致患儿死亡的重要原因。有关部门对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情况下,通州一美容会所擅自为吴女士进行祛斑治疗,造成她面部毁容,构成八级伤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被告美容会所业主金某赔偿原告吴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7万余元,返还美容费2000元。
眼睛流泪被诊断为双急性结膜炎,市民王某某(化名)花1000多元不仅没治好眼患,病情反而加重双眼充血,无奈之下,再去医院复诊,这才发现,原来是药房医生误将乳膏当成眼药水发给了他,所幸发现及时才未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病员男,63岁,患高血压病脑血栓已十二年,曾入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出院,出院后一直口服中药维持病情的稳定,入院前半年自觉时有头晕、全身乏力等症状,但未介意。
阜阳人李某(女)向王某(女)出售假狂犬疫苗,王某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店向外销售,日前,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王某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广东省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威海市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暂行...
海南省关于切实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关于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国家关于印发《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展改革委发布《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
关于发展改革委发布《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