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金服将上线股权众筹平台支持创新与创业
2015年5月19日下午消息,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简称“蚂蚁金服”),将筹备上线股权众筹平台,并将其命名为“蚂蚁达客”。
蚂蚁金服副总裁韩歆毅在一档名为《一马当先》的互联网+商业创新大赛的启动仪式上透露了这一消息。他表示,蚂蚁达客将定位于股权众筹,为创业者提供股权众筹融资服务,支持创新与创业。
众筹平台蚂蚁达客也将为广大的创业者提供支持。据了解,蚂蚁达客还将与IDG、红杉等多家创投机构及淘宝众筹、创客+等平台形成合作,为创业项目提供从初创融资到产品销售等全成长周期的融资服务。
股权众筹的概念2009年左右在海外兴起,随后慢慢进入中国。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时,第一次提出了“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建议。这也预示着,股权众筹在政府监管层面得到了认可。
目前,中国市场上的众筹平台,大部分仍为产品众筹,例如淘宝众筹。在产品众筹平台上,创业者可以把自己开发的产品做预售,然后把预售募集到的资金用于产品的生产。也就是说,产品众筹本质上仍旧是产品销售,不涉及到公司资本结构、股东的变化等问题。
而股权众筹的本质在于,公司面向普通投资者进行融资,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成为股东,并且可以获得未来收益。对于创业者来说,股权众筹募集到的资金不仅可以用于产品的生产,还可以用于公司其他业务的拓展和运营需要。而对投资人来说,股权众筹是一种真正的投资行为,最终获得的收益很可能是本金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在3月底,京东已经上线了股权众筹平台“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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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业需应对三重风险
相比网络借贷(P2P)行业,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相对较慢,“名声”也相对较好。但最近的“股权众筹第一案”,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发售给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目前大多基于互联网渠道。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受理首例股权众筹案件: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委托股权众筹平台“人人投”在网络上融资88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双方产生纠纷,诺米多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委托协议解除;“人人投”返还17.6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损失。
事情的经过简单来说就是,诺米多在人人投平台上完成了88万元的众筹后,人人投以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存在产权归属风险,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与实际调查的周边租金出入较大等为由,拒绝放款。但另一方面,诺米多指出,按照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不能超过50人,但案中合伙人达到了87人,人人投的融资行为违法。
从事情本身来看,双方各执一词。但就行业来看,股权众筹行业爆发的一系列负面事件,不由得让人捏一把汗。
首先是项目风险。创业企业失败的概率相对较大,或许初始的想法比较吸引人,但到了后期,比如产品开发失败、销路不好、被抄袭,甚至创业团队内部矛盾等,都会导致本就脆弱的创业公司土崩瓦解。又或许,项目存活了下来,但股权众筹融资获取回报的时间非常长,往往需要5年以上。如此之长的时间里,不管是企业的创新风险和投资人的流动性风险,将会受到很大的挑战。
其次是平台风险。股权众筹平台虽说只是充当了信息中介的角色,理应不承担责任和风险,但实际上,在上述案件中,人人投连保证项目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也无法做到。在项目完成融资之后,人人投才发现,项目方当时的信息披露有许多失实之处,那人人投在线的数十个项目,又如何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呢?
最后是法律风险。比如诺米多所质疑的合伙人数量超过50人的问题,在股权众筹行业中,离法律红线或许仅半步之遥。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表示,股权众筹平台同P2P一样,也应注意非法集资类风险。其中应特别注意的包括,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分离,避免形式上和实质上平台吸收不特定多数人的钱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数标准是30人(个人吸存)和150人(企业吸存),金额限制是20万(个人吸存)和100万(企业吸存),超越限额达到一定条件即可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