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于英生杀妻案”真凶判死刑
5月15日下午,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案”疑凶武钦元强奸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武钦元因强奸罪被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武钦元赔偿于英生5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钦元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强奸过程中致其死亡,构成强奸罪。武钦元在发现韩死亡后,为掩盖罪行,又用菜刀切割韩的颈部,并用引爆液化气罐的方法试图彻底毁灭现场,其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芜湖中院表示,“武钦元强奸一案”的一审宣判,是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于英生杀妻案”,于2013年8月13日宣告于英生无罪后,对被害人亲属和社会关注凶手是谁的回应,彰显了司法机关不枉纵犯罪,严惩凶手的决心。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于英生一直笔挺地坐在原告席上,脸上同样没有任何表情。宣判一结束,于英生等人就迅速离开了芜湖中院。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韩某在家中遇害,20天后,其丈夫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后被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认定于英生故意杀妻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告于英生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