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折算学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并建立教务部门牵头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此外,我国还将探索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
鼓励创业一直是李克强总理推进改革步伐的重要内容。本月7日,李克强到中关村创业大街的3W咖啡馆,与青年人边喝咖啡边谈创业。今年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李克强表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际上是一个改革。去年7月,李克强参观湖南大学创新成果时,赞扬创业大学生,有胆量了不起。
按照总体目标,我国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到2020年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使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意见》要求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此外,要求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此外,《意见》也再次提到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并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佰佰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