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吃饭时候劝领桌小点声,就被对方纠结多人打伤致残,目前,行凶者已被抓获判刑。
4月2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吕大、毕某、吕二均犯聚众斗殴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3年零4个月、3年零2个月。
2012年3月22日晚,丁大接到朋友电话,让其一起到博爱县的某饭店吃饭。其间,吕三(已判刑)、吕四(已判刑)等人也在该饭店吃饭。丁大请吕三等人声音小一点。可是吕三不听劝告反而对丁大进行辱骂,吕三等人又纠集了吕大、毕某、吕二等多人,拿着洋镐把儿、砍刀赶到医院,将丁大、刘某、丁二打伤。
经鉴定:丁二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八级伤残,刘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丁大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吕大三人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至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三人系共同犯罪。三人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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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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