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杀夫分尸” 判死缓仍然重 四川妇女李彦长期被家暴,最终杀死了丈夫,并将其分尸。案件几经审判,引发了法律界和女权界广泛的关注。历时5年,终于在日前有了最终结果——李彦由死刑立即执行被改判死缓。这个判决依然引爆巨大的争议和质疑。
李彦案重审被《中国妇女报》评为“2014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
“以暴制暴”杀夫中,家庭暴力因素往往被小视、忽视,乃至无视
杀人后分尸、抛尸,这一情节单看很恶劣、残忍。然而李彦这样的“以暴制暴”杀夫案件中,必须考虑受害人长期被家暴这个背景。
家暴的社会严峻性不容忽视
李彦案历次判决都说是家庭纠纷引发,与家庭暴力两字之差,性质大不同
李彦案是2010年发生的。婚后,李彦长期被打骂,被用烟头烫脸和下身,甚至还被切去过一根指头。最后那天,李彦的丈夫拿着气枪玩,和她发生了争吵,并踢了李彦一脚,几番言语纠缠之后,遂发生了杀夫的一幕。
一审二审李彦都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经过了快两年,最高法才裁决不予核准死刑,认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尚不够确实、充分。如此周折,出在家暴的认定上,尽管李彦方面有很多人证物证,然而一二审都没认定她被家暴,只是说家庭纠纷。直到最后这次发回重审,才认定了部分家暴事实,但也依然认为她杀夫是家庭纠纷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