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家污水处理厂因在27天内被发现两次超标排污,被开出总额2047.57万元的罚款。这是自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河北省环保部门首次开出的“按日计罚”罚单。
2015年1月30日,河北省开展“利剑斩污”零点行动,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随机抽查,并于2月25日进行复查,发现枣强县污水处理厂、万全县污水净化研究中心、青县河东污水处理厂、泊头市污水处理厂、滦平县德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复查中仍存在超标排放行为,河北环保部门随即对其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
其中,对枣强县污水处理厂处罚金额最多,达680多万元。1月30日的检查中,这家企业的排水口污水COD浓度为115毫克/升,2月25日第二次抽查中浓度为75.5毫克/升,均超出50毫克/升的排放标准。经过核算水量、排污费等,环保部门得出684.68万元的处罚金额。万全县污水净化研究中心、青县河东污水处理厂、泊头市污水处理厂、滦平县德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霸州市国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则分别被处罚674.01万元、266万元、247万元、142.88万元、33万元。
违法成本低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长期存在的顽疾。河北省一名环境监察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对污水超标排放企业最高处罚金额只有20万元,对企业形不成震慑力,而新《环保法》提出按日计罚等刚性执法手段,为环保执法提供了利剑,并极大提高了违法成本。
河北“利剑斩污”让地方保护难下手
“从已经侦破的环境污染案件来看,这类犯罪隐蔽性强、地方保护势力大——有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的特点。”昨天,在河北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董仚生指出:“要打得坚决、打得彻底,就必须牢固树立‘零容忍’的理念,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露头就打!”
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河北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该行动将重点整治电力、钢铁、建材、焦化、造纸、纺织、石化、制药、化工、食品、制革、垃圾处理等行业,特别是“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以及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
目前,京津冀以及周边地区是全国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河北省又是京津冀三省市中治污任务最重的省份。在全国按照新标准监测的74个重点城市中,大气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河北占了半数以上。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治理污染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作为首要民生工程来抓。
据介绍,这次环保和公安的联手执法在河北省环保历史上是第一次。行动中,对公安机关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核查的请求,环保部门将同时指派监测、环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与公安民警捆绑作业,配合做好污染物取样等工作。环保部门在执法时遇有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介入,依法追究其责任。
对于如何避免“地方保护”对执法的干扰,公安和环保两部门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
据悉,河北省公安厅、环保厅还将结合全省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战果情况报表》和《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实行定期通报,并将其纳入2013年省对市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严格予以考评。同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