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消法》的实施,虽然其中一些新规定已为消费者所知,但部分商家仍存在置若罔闻的心态,继续“忽悠”消费者。
昨天,上海市消保委通报《2015年一季度投诉处理情况》时就指出,家用电器投诉量之所以位居前列,就与一些商家拒不承担举证责任有关。
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0523件,同比上升1.4%。位居前五位的依次为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家居用品。排在第一的家电用器投诉量为1962件,较排在第二位置的通讯产品多78件。
市消保委分析,从投诉内容来看,这些投诉主要集中于以下三方面:
一是商品质量差。涉及的投诉653件,性能故障、外观瑕疵、死机、黑屏、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是反映较多的问题。
二是维修售后存猫腻。涉及的投诉897件,维修推诿拖延、维修收费不规范、维修服务不到位、维修不成功拒绝退款等引发的消费纠纷较多。
三是退换货纠纷。当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时,有的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质检报告,拒不承担举证责任。有的商家指定检测机构,难以获得消费者认可,因而引发争议。
市消保委指出,新《消法》实施已一年以来,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有利工具逐渐为消费者所用,然而部分商家漠视相关法律条例,致使质量问题、退换货投诉高居不下。
维护家电行业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考验的是企业良心,同时监管部门应严格执法,降低家电投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