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一直让人们深受困扰,可又无可奈何。也许,我们已经习惯了时不时的新闻头条上就出现一些有害食品伤人的事件。如何解决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部门的决策。
近期,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他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称因法律法规所限,当时很多违法犯罪分子付出的成本很低,“要通过修法,给予他们最严厉的处罚”。
李克强:要让违法犯罪分子承受付不起的代价
在讨论研究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时,李克强称,对于侵害公众食品安全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他提到,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政府出动前所未有的警力,清剿问题奶粉和违法犯罪分子,结果因为当时的法律法规所限,很多违法犯罪分子只付出了很低的成本。
“现在的问题是,侵害食品安全的违法成本太低!”说到这里,李克强“加重了语气”,“我们既然决定修法,就要从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出发,对那些丧尽天良、蓄意害人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通过修法,给予他们最严厉的处罚!”
“要让违法犯罪分子承受付不起的代价,”李克强最后说,“让失职、渎职人员受到躲不掉的惩处。”
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 加重政府负责人的问责
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会议决定,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中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订草案重点作了四点完善,将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加重问责地方政府负责人。
另外,面对环境压力,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25年来首次面临重大修改,经过三次激烈争论的审议,4月22日第四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也被看作是环保法全新修改立法的最后冲刺。据透露,草案将针对雾霾治理作出规定,并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等方面都有重要突破。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克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这一环保工作现实障碍之举。这次全新修改后的环保法于4月24日在十二届中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被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