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交通安全 > 驾驶安全 > 正文

男子被打后开路虎连撞13辆豪车泄愤


  • 要闻
  • 2015-04-14 14:25:44
  • 来源:云南网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1413
  • 要闻
  • 收录
导语:来自云南省昭通市的23岁男子罗某,因怀疑朋友手机被偷,先与一女子发生冲突,后又和两名男子与昆明水艺天下停车场保安发生冲突被打。为了泄愤,罗某竟驾驶路虎车,在停车场狂撞13辆豪车,事后驾车逃离现场。近日,盘龙法院对此事故作出一审判决,罗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去年3月28日晚上,罗某和两位朋友到一KTV唱歌,在那儿认识了一名女子。唱完歌后,罗某的一位朋友发现手机不见了,他们怀疑那名女子拿走了手机。

知道该女子在水艺天下会所上班,3月29日凌晨,3人驾车来到会所欲讨说法。没说几句话,3名男子中有一人突然踹了女子一脚,女子摔倒在地。见状,几名会所停车场的值班保安围过来劝阻,不料反而引发了激烈的争吵。正当罗某和朋友来到停车场准备开车离开时,十几名保安围了上来,对罗某和朋友一阵拳打脚踢。最后,罗某上了驾驶座后,不顾车前保安冲了出去。

几分钟后,罗某又驾着路虎车疯狂撞击靠近会所一边的车辆,一共连撞了3次,每次撞的几乎都是豪车,有宝马、奥迪,还有一辆刚买来10多天的凯迪拉克等。造成13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后,罗某说,他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泄愤。据初步统计,共需要五六十万元的赔偿。

2014年3月29日晚上11点多,罗某来到长青派出所自首。罗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5日,盘龙区检察院向盘龙区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月13日,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鉴定,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66228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罗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盘龙法院对此事作出一审判决,罗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 关键词
  • 男子被打后开路虎连撞13辆豪车泄愤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耕地的羊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