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4年,广东全省共查处窃电案件累计3964起,补交电费及追缴违约金合计5223.12万元。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10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9.63万元。
据有关部门统计,广东汕尾、东莞、韶关、中山、佛山、珠海等地是案件高发地区。
在东莞等地,一些“专职”窃电人,冒充供电局工作人员作案,协助工厂、商场、酒店等用电量较大的企业进行窃电,并通过一次性收取费用和对所窃电费进行提成两种方式非法谋取利益。
在汕尾地区,案发严重地区为陆丰市。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窃电不算违法”的错误意识,窃电成风。使得陆丰市供电线路损耗率达到15.91%,是南方电网所辖五省区唯一线损率超过10%的县(市)。去年被国家公安部列为“窃电问题严重”地区进行督办。
另外,一些出租屋较多的地带,有二手房东甚至雇请窃电人员,通过改动租户的电表,而达到多收租户电费的目的,严重损害租户及业主的利益。
通过公检法介入查处,2014年广东地区窃电发案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跟2013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5.66%和34.49%。
据悉,2015年,广东各地将集中力量严打一批影响恶劣的窃电用户,并依法予以惩处,形成法律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