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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骑自行车撞死行人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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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9 15:30:36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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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3月22日傍晚,惠州红花湖东入口下坡段2个女子骑着一辆双人自行车下坡时,撞伤了正推车下坡的两名女性,其中一人被撞成重伤,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于3月28日晚死亡。惠肇事者已经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交警部门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3月22日傍晚,惠州红花湖东入口下坡段2个女子骑着一辆双人自行车下坡时,撞伤了正推车下坡的两名女性,其中一人被撞成重伤,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于3月28日晚死亡。这是红花湖首例行人被自行车撞倒后伤重不治身亡的事故。

记者昨日获悉,惠肇事者已经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交警部门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此前,红花湖管理处在入口下坡处竖有禁止骑车下坡告示,并通过广播和保安劝导等方式,长期要求骑车者下车推行,但总有一些骑车者不听劝导,坚持骑车下坡,甚至为此与管理人员发生口角。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立即介入调查,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此案的最新进展,目前肇事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交警部门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惠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景区内下坡处有警示牌,但肇事者明知故犯或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交警部门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刑拘,并提请逮捕追究法律责任。

至于民事赔偿方面,警方会根据责任划分协调民事赔偿等相关事宜。如果调解失败,受害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诉。

有网友认为因肇事者骑的是双人自行车,且是租自景区外的自行车租赁店,租车店应承担部分责任。有资深骑行爱好者称,双人自行车重量是普通自行车的3倍以上,但制动系统却达不到要求,这个设计根本不科学,下长坡或陡坡时制动根本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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