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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零团费”出游 遭遇强制消费

2017-04-13 12:27:42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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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父亲前往云南旅游后带回一件2000余元的玉器,说是在导游安排的玉器店购买的。”日前,市民刘女士讲述了其父亲“零团费”出游遭遇强制消费的经过。

“父亲前往云南旅游后带回一件2000余元的玉器,说是在导游安排的玉器店购买的。”日前,市民刘女士讲述了其父亲“零团费”出游遭遇强制消费的经过。

刘女士说,他父亲并非是从旅行社报名,而是从一保健品店报名参加了“零团费”旅游团,并且未签署旅游合同。“去之前他没告诉我们细节,不然我们肯定不会让他参加这种旅游团。”刘女士说,父亲告诉她,旅行团行程是双飞6日,的确未向参团人员索要团费,但抵达当地后,地接团导游带他们前往了一家玉器店,先是告诉大家这家玉器店商品质优价廉,诉说自己无工资只能赚提成,打感情牌恳求团员随意购买一些产品,但有些团员坚持不购物,导游便对这些人进行辱骂。刘女士的父亲购买了店内最便宜的一个玉摆件,花费2000余元。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我市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王磊,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机票双飞前往云南每人要1500元左右,食宿及当地交通费用也需要几百元,不含景点门票费用每人就至少要2000元左右才能保本。王磊介绍,一些商家将旅行团零元交给地接团,有些地接团甚至还要向商家交一定数额的费用弥补其支出的交通费用。地接团接到旅行团后就会采取引诱购物的方式,诱导参团人员进行消费。商家不与消费者签订旅行合同,即使签订旅行合同也会在合同内标明会到达的购物场所及停留时间,倘若遭遇纠纷,消费者难以维权。

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出游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并详细阅读旅行合同,以免在旅途中产生不快。市民出游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如与旅行社签署过合同,可拨打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咨询或投诉,也可向旅游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更多消费维权知识尽在本安全网安全常识栏目!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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