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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儿童马路上溜冰玩耍,被车撞倒碾压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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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0-25 11:41:03
  •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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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今年5月的一个晚上,年仅7岁的小方(化名)穿上溜冰鞋,从家里出发一路在马路上滑行。此时正是庄桥石材城附近最忙碌的时刻,路面上跑的都是拉着货物的货车以及集装箱大车。

勤勤恳恳的80后货车司机顾某万万没想到,他的一点小疏忽,竟让一个人7岁的小孩失去了生命,自己也进了班房……

今年5月的一个晚上,年仅7岁的小方(化名)穿上溜冰鞋,从家里出发一路在马路上滑行。此时正是庄桥石材城附近最忙碌的时刻,路面上跑的都是拉着货物的货车以及集装箱大车。

悲剧发生在晚上7点左右,当时顾某驾驶着一辆重型牵引车,从位于江北东邵村石材城内道路自西向东行驶。一步一滑的小方,在车的右侧被牵引车刮撞到了,倒地后又被该车的左后轮碾压,经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小方系交通事故致躯体严重碾压伤死亡。交警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建议书》中认定,牵引车驾驶员顾某因驾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疏忽大意,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方在无成年人带领的情况下在道路上玩耍,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顾某报警并赶到交警中队等候处理,并于次日赔偿小方家属3万元。

因涉重大交通事故,顾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上,顾某说自己后悔极了,但是一个小孩会在道路上嬉闹、无预兆地出现在他车子前,他觉得孩子的父母也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江北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顾某在公共交通范围外驾驶车辆时,因疏忽大意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而该牵引车的承保保险公司,在小方父母提起民事诉讼时,与原告方达成了调解方案,由保险公司赔偿小方父母包括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费用在内的8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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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童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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