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0日起,宁波各大医疗机构将逐步停止宁波市通用就诊卡的发放和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居民健康卡。
从1月20日起,宁波各大医疗机构将逐步停止宁波市通用就诊卡的发放和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居民健康卡。
居民健康卡是由宁波市卫生计生委主导推出的患者实名身份识别卡,可以在宁波市各大医疗机构就诊使用,并可使用宁波市卫生计生系统推出的各项服务。
原来的通用就诊卡将逐步停用
2009年,原宁波市卫生局经过3年的组织推广,在宁波各大医疗机构中推行宁波市通用就诊卡,方便了患者就医。但是因为通用就诊卡没有完全实现实名办理,导致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患者不重视保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复办卡的情况,造成资源浪费,也不利于患者医疗信息的连续性管理。
这次发放的居民健康卡,也是芯片卡,卡内会存储患者个人身份信息,提高了稳定性,不会出现像通用就诊卡那样因为销磁而无法使用的情况。下一步,宁波市卫生计生系统将推出的许多信息化服务都必须依托芯片卡实现,因此,决定推广使用宁波市居民健康卡。
从1月20日起,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等试点医院将发放居民健康卡和使用。其他市级医疗机构将在1月底前开始发放和使用。各区县(市)医疗机构将在2月底前实现正常发放和使用。
各医疗机构在实现正常发放居民健康卡和使用之日起,将同步停止宁波市通用就诊卡的发放和使用。
凭通用就诊卡和身份证免费领取
居民健康卡分为正式卡和临时卡两种,分别对应实名发卡和记名发卡。其中正式卡需要患者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全宁波通用;临时卡在患者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时进行发放,只能在发卡医疗机构使用。
大家可以在医疗机构自助机或挂号窗口领取居民健康卡。自助机发卡需要通过读取患者身份证信息进行发卡;居民健康卡临时卡在挂号窗口由患者提供身份信息后进行发卡。要提醒的是,因为各大医疗机构自助设备改造问题,前期只能通过挂号窗口人工进行发卡。
挂号窗口发卡由收费人员在发卡时直接收取;自助机发卡采用挂账方式,待患者就诊完成结算时一并收取。为确保一人一卡,若患者因忘记带卡等情况重新领取居民健康卡,原来领取的居民健康卡将立即废止,无法再次使用。
大家拿原来的通用就诊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免费领取首张居民健康卡。如果没有原来的通用就诊卡,申领首张居民健康卡,需要收取费用1元。居民健康卡临时卡和非首张居民健康卡正式卡统一收费10元。
想了解更多公共安全常识尽在本安全网安全常识栏目!
责任编辑:廖谨轩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