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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小礼品为诱饵 劫取路人财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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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29 11:43:30
  •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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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8月23日9时许,艾某伙同陈某等五人乘坐邹某驾驶的汽车来到东莞市望牛墩镇一个市场旁边的巷子附近。

女子以小礼品为诱饵 劫取路人财物被判刑

2015年8月23日9时许,艾某伙同陈某等五人(其余四人均已判刑)乘坐邹某(另案处理)驾驶的汽车来到东莞市望牛墩镇一个市场旁边的巷子附近,将作案用的桌子和相关饰品摆好后,艾某开始向周围路人派发小礼品,赖某和陈某桃在档口周围假扮路人等待时机,阿强则抱着一名小孩在档口周围看风。

当日9时40分许,被害人小雯(化名)出现,其被艾某手上赠品吸引至档口,赖某和陈某桃假装顾客一起参与抽奖。第一次抽奖艾某成功骗取了小雯的50元钱,艾某遂要求小雯继续抽奖,但小雯已经发现是骗局,不肯继续抽奖。谁知艾某竟直接拿起一个饰品并直接撕开标签,然后告诉小雯必须再给200元购买玉镯。小雯转身想要离开,艾某强行从小雯的钱包里拿走130元。

随即艾某和陈某兰便迅速收拾桌子和饰品准备离开,小雯见状激烈反抗想要阻拦两人离开。赖某和陈某桃便将小雯往艾某离开的反方向推,并且一直用语言威胁、恐吓小雯。得逞之后六人进行分赃,除去给司机邹某50元车费,剩下的钱平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以图财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主观恶性较大。最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艾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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