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5·24乐平奸杀碎尸案4名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此时距他们第一次被判死刑已过去13年。在此期间,他们及家人多次申冤。
黄志强父亲黄全正告诉记者,他从来都不相信儿子有罪,“我不恨方林崽,如果没有他,我儿子就可能永远出不来了。”
出狱后,他们说要慢慢消掉怨气
出狱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接受了媒体采访。
黄志强说,(出狱)比较激动吧,一直以来都是很大压力的。我进去的时候女儿还不会走路,我还叫她走路。
出狱后的方春平。
方春平说,(认罪)那是逼供的,反正从早打到晚,从晚上打到天亮。
程发根则称:我以前就告诉我家人,让我儿子世世代代申诉。我写信给妻子、姐姐,让她们带好我四个小孩,记住我是被冤枉死的。
程立和说:我有(怨气),但我争取把怨气慢慢消掉,过正常生活。
黄志强父亲:儿子到家要放烟花庆祝
22日早上,每日人物与黄志强父亲黄全正取得联系,并做了简短对话。
记者:得知儿子无罪,现在什么心情?
黄全正:非常高兴激动,昨天晚上都没睡好觉。儿子到家了,我们要放烟花,放鞭炮。
记者:这么多年,一直坚信儿子无罪?
黄全正:儿子肯定是无罪的,他完全没做整个事情,是被公安局屈打成招的。儿子被刑讯逼供,审了好几个晚上。有人让我儿子做了替罪羊。
一直在申冤的家属们。
记者:所以会一直上诉?
黄全正:这几年,我们什么都不考虑,就是一心想救我们的孩子。我们到北京很多次,一天就吃三个馒头,两三天才吃一顿白米饭。我们就住在最高法附近的一个小旅馆,一夜三块钱。
记者:有时候会感到申诉无望吗?
黄全正:从乐平到景德镇到南昌再到北京,我们多次申诉都无效。但再无效,我们也要申诉,我们没办法,只能这么做。
“我不恨方林崽,没有他儿子出不来”
记者:最近见到儿子了吗?
黄全正:11月30日,我去见儿子了。儿子给我说,这次可能会从疑罪从无这个方向来判,疑罪从无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记者:儿子出来后,接下来做什么?
黄全正:我也不知道呢,看他自己了。
记者:现在考虑赔偿和追责了吗?
黄全正:我希望儿子出来后,这些事情由他自己做。现在,我已经完成任务了,下一步路儿子自己走。我清楚记得之前宣判儿子有罪的每个人的名字。
记者:如果没有这件事情,想过日子会是什么样吗?
黄全正:我们的生活肯定会越过越好的,现在周围的人住新房啦,买车子啦,而我们的生活都成问题了。
记者:你恨方林崽吗?
黄全正:我不恨方林崽,如果没有他,我儿子就可能永远出不来了。
“真凶”方林崽:个子小老挨欺负,杀女人找尊严
方林崽多次承认自己是5·24乐平奸杀碎尸案的凶手。
2012年4月21日,方林崽被警察带到乐平市赣东北大市场指认现场,遇到了同村的邹兰兰和黄彩华。方林崽示意她俩过来,快靠近时,他突然说:““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
2013年10月30日,方林崽案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害人一方代理律师对媒体称,整个庭审过程方林崽都不怎么遵守秩序,他说“5·24”案系他所为,但被主审法官打断,理由是:“查过了,不是你做的。”
方林崽是2011年12月5日被警察带走的,这让村里人都觉得惊讶,在他们眼中,方林崽是一个老实又热心肠的人。
方林崽。
方林崽1965年出生,个头只有1米6左右,不太爱说话,但也没有喝酒和打牌这些癖好。
方林崽在村里家底算得上殷实,很早之前就盖起了四层小楼。他做泥水工,手艺好,又肯干,“几乎每家盖房都请了他过去。”
村里人记得,方林崽会修家用电器这类的东西,有人家里这些东西出了问题,叫他去帮忙,他都会去。
所以,当方林崽被抓后,村里人想到的只是他或许去偷电了。村里人绝没有想到方林崽会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联系到一块。
2011年12月4日,方林崽劫持了一名三轮车女司机。女司机的丈夫在送了8500元后,女司机被释放。他们报警,方林崽被抓获。
方林崽被抓21天后,乐平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方林崽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
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称,方林崽因为“身材单薄,自小就被人欺负。成年后开始以踩黄包车为生,又自我感觉屡屡被人欺负。为寻找心理平衡,最终选择以侵害女性方式找回自尊。不定期会冒出强烈的作案冲动,异常兴奋到无法控制”。
案件看起来进行得很顺利,然而人们感觉突然停滞了。因为方林崽称,自己才是曾经轰动一时的5·24乐平奸杀碎尸案的凶手。然而,该案已经在2006年被江西高院终审,四名被告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件历程
2000年5月24日,乐平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某才与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遇害。
2002年6月5日,乐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 “5.24”案告破,认定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汪深兵为该案嫌犯。除汪深兵“潜逃”外,其余嫌犯全部归案。
2003年7月7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黄志强、程发根、方春平、程立和4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但在4名被告人家属和辩护律师们看来,法院判决依据的只是4人的有罪供述,作案凶器、所得赃物、埋尸现场、五人在案发现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无一到案和提取。4人后来翻供称,有罪供述乃警方刑讯逼供所致。
2004年1月17日,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同年11月18日,景德镇中院重审乐平“5·24”案,再次以几乎相同的证据判处四人死刑、立即执行。
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1年底,同村村民方林崽因涉嫌多起命案落网,他供认自己才是该案真凶。
2015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该案。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作出再审乐平“5.24案”决定,同年11月30日开庭再审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