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15马上就要到了,北京市朝阳法院特意整理了一些新《消法》实施以来审理的食品安全纠纷案件,为消费者送上一份315维权大礼,以促进普通消费者提高问题食品维权意识,毕竟,食品消费维权,不仅仅是职业打假人的事。
据了解,自新《消法》实施以来,不到一年的时间,朝阳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96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了近10.3倍。3月13日上午,朝阳法院向社会通报了涉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朝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有光表示,案件大幅增长的直接原因在于新消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消费者范围的宽泛认定、对知假买假的支持以及惩罚性赔偿数额的提高。
职业打假促消费案增
据李有光庭长介绍,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对案件增长“贡献”最大,可以说,新消法实施后掀起了职业打假潮,反映到具体案件中表现为维权主体相对集中、消费品购买数量大,职业打假人针对同一商品同时起诉多家超市和网络平台的情况较多。
食品纠纷超过半数
从消费品种类看,朝阳法院近一年审理的相关案件涉及汽车、家具、家电、电脑、首饰、化妆品、音像制品等日常消费的方方面面,其中涉食品的案件282件,占案件总数的56.85%,且消费者多索赔十倍赔偿。李庭长表示,问题大多涉及食品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包装规范等的理解与适用,专业化程度较高。
八成诉请惩罚性赔偿
李有光庭长介绍,八成以上的案件,消费者都会依据新《消法》或者《食品安全法》主张惩罚性赔偿。随着职业打假人日趋专业化,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的比例也较高。近一年,朝阳法院审结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25件,其中80.62%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其中多数案件系因诉争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标注瑕疵,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判决结案的63件案件中,42件案件均支持了消费者三倍或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支持比例高达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