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道县,近日因“出租幼童”现象备受关注,许多七、八岁的孩子被出租,长租五万元一年,短租一两百元一天,主要用来参与盗窃。这些孩子竟然被自己亲生父母出租出去的,其恶劣行径令人发指。然后透过表面现象看背后原因,“出租幼童”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制教育的缺失。
报道说,道县的租借孩子已成为一种风气,已成为一种犯罪产业链。对此判断,我持保留态度,因为我怎么也不敢相信,出租孩子这样的突破道德伦理底线的行为,竟然存在,并且可以成为一种“潮流”,我更愿意相信,出租孩子的荒唐举措,仅仅只是个别家长的利令智昏。
据说,被出租的孩子,基本都是超生的孩子,他们不但没有户口,没有上过学,甚至连准确的年龄都搞不清楚。很明显,如果这是事实,那么这些被出租的孩子的生存状态,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因为他们从出生开始,就已经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呈现出一种“异常”的状态。
古语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然而,如果出租孩子的荒唐闹剧真的存在,孩子唯一的身份只是“赚钱工具”,不要说更高的道德要求,父母及租孩子的人,连基本的人性柔软与道德,都已泯灭,让人心痛无比。
如此明显的犯罪行为,却被当地某些人当成了致富捷径,在悲哀痛恨的同时,应该反思一下当下法制教育缺失的原因所在。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重罚不重“育”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学校里缺乏相关的课程、基层组织缺乏相关的法制宣传、媒体舆论更多的关注在明星娱乐上,如此下去“法盲”将越来越多,特别是在生活压力不断加大的当下,更多的违法犯罪现象将会发生。笔者呼吁,政府要多从教育入手,加大普法教育,只有人人都懂法才会人人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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