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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不满被超车开枪射击 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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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6 11:18:58
  •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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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小伙因开车被大车超车不爽,竟向大车司机开枪射击。

一小伙因开车被大车超车不爽,竟向大车司机开枪射击。日前,经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以危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人民币1016元给被害人。

2015年10月20日,李某友驾驶一辆银白色面包车从临桂区五通镇开往二塘方向,行驶至国道321线庙岭路段时,行驶在其后面的大货车司机蒋某按喇叭示意李某友让道,李某友不让,后大货车强行超车,李某友心里不爽,又反超大货车,在超过大货车20多米的地方,拿出车上的射钉枪朝大货车开了一 枪,将大货车前挡风玻璃打烂。经临桂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前挡风玻璃价值人民币1016元。

2015年10月26日,临桂区公安局民警在临桂区世纪大道将李某友抓获,在其驾驶的面包车上查获用于射击大货车的一支射钉枪。

佰佰安全网延伸阅读:

非法持有枪支,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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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车
  • 枪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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