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财产安全 > 消费维权 > 正文

北京一房产中介提供假房源被判赔430万


  • 要闻
  • 2016-12-05 11:15:15
  • 来源:京华时报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1724
  • 要闻
  • 收录
导语:杨先生等7人通过北京兴远房地产经纪中心(以下简称兴远经纪中心)买房,在支付了430万后,发现房源竟然是假的。

杨先生等7人通过北京兴远房地产经纪中心(以下简称兴远经纪中心)买房,在支付了430万后,发现房源竟然是假的。记者昨日获悉,大兴法院判令兴远经纪中心向7人赔偿全部损失430万余元,并退还中介费11万余元。

据了解,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间,“房主”高某在兴远经纪中心登记信息,称她有多套房产出售。杨先生等人找到中介了解时,中介员工称该房为回迁商品房,70年产权,虽然目前还没有房产证,但房主可在付清全款后修改底单,并完成过户。

杨先生等7人在兴远经纪中心的居间服务下,先后与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半年时间内,高某先后收取购房款441万余元,其中一人支付了近百万元,兴远经纪中心收取杨先生等7人的中介费11万余元。

买房人事后发现,这是一个骗局,高某名义上卖房,实际为骗购房款。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除仅查获的729元外,其骗取的所有赃款已挥霍。

因此,杨先生等7人分别将兴远经纪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所损失的购房款及中介费。

兴远经纪中心辩称,杨先生等人与高某巨额购房款的交易,均是私下进行,兴远经纪中心没有收费。因为高某称其卖的是回迁房,并没有房产证,所以公司也很难核实到位,故杨先生等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大兴法院审理认为,中介工作人员在没有核对房源真实信息的情况下,便在公司网上进行出售,兴远经纪中心未有效监管也没有阻拦。大兴法院判处兴远经纪中心赔偿购房款,并退回中介费。

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但兴远经纪中心并无财产可以执行,其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佰佰安全网延伸阅读:

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编造散布谣言、制造市场紧张气氛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编造散布谣言的中介从业人员,一律依法列入“黑名单”,清出房地产市场。


  • 关键词
  • 购房
  • 假房源
  • 房产中介
  • 判赔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木槿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