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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教师猥亵多名女生拘15日 家长不满欲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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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2 10:28:28
  •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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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多名贵州毕节纳雍县一所中学的学生家长反映,该中学50岁的男教师谢军多次对多名初二未成年女生实施猥亵,警方仅对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

多名贵州毕节纳雍县一所中学的学生家长反映,该中学50岁的男教师谢军多次对多名初二未成年女生实施猥亵,警方仅对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多名受害者家属12月1日表示,近期他们将申请行政复议。记者从纳雍县公安局证实,目前嫌疑男子谢军因抚摸5名女生私处被行拘15日,家长若不服处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多名受害女生的家属介绍,今年3月至11月期间,教师谢军先后将多名初二女生叫到办公室,用手抚摸这些学生的秘处实施猥亵。

记者从经过纳雍县公安局证实、盖有该县公安局红色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看到:2016年3月至11月期间,纳雍县某中学教师谢军以鼓励学生学习、思想开导等借口为由,多次将八年级(10)班的5名女生喊到其办公室,用手抚摸其胸部和阴部。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谢军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12月1日,事发中学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教师谢军确因涉嫌猥亵多名女生被行拘,但对于谢军系教务处主任的说法,其未予以表态并匆匆挂断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纳雍县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家属供图

纳雍县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家属供图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若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书60天内向毕节市公安局或纳雍县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害学生家长表示,被猥亵的女生中部分是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校方除了对受害女生进行了一次心理辅导外,未采取任何其它措施。因不满警方的处罚决定,家长们将在近期联合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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