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食品药品 > 食事药闻 > 正文

北京大兴近五年食品安全案件被告方梳理 物美等超市上“榜”


  • 要闻
  • 2015-03-12 09:33:43
  • 来源:佰佰安全网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2027
  • 要闻
  • 收录
导语:食品安全事件历来都是关注热点,2015年3月11日上午,北京市大兴法院对2010年-2014年所审理的涉及食品安全纠纷的案件进行了梳理详查,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商大多数是被告,消费者熟知的物美、美廉美等知名大型超市也在其内。

食品安全事件历来都是关注热点,2015年3月11日上午,北京市大兴法院对2010年-2014年所审理的涉及食品安全纠纷的案件进行了梳理详查,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商大多数是被告,消费者熟知的物美、美廉美等知名大型超市也在其内。

北京大兴近五年食品安全案件被告方梳理 物美等超市上“榜”

经统计,大兴法院2010年-2014年所受理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共计22件。其中,2010年为5件,2011年为2件,2012年为4件,2013年7件,2014年为14件,总体呈现不断增多趋势。所有消费者都要求超市等销售商返还购物款,并按《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10倍价款。

大兴法院民四庭庭长康临芳表示,很多消费者倾向于在大型综合超市和商场购买食品。但是大兴法院统计食品安全案件发现,辖区内的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美廉美商业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乐购特易购商业(北京)有限公司等大型综合超市均成了相关案件的被告方。

康临芳表示,“大型综合超市在食品安全方面纷纷‘中枪’,表明消费者无论在哪里购买食品,都不能完全地将食品安全问题寄希望于销售商的自觉。”

相关案例 买到过期食品 消费者得10倍赔偿

2014年2月28日,原告范某在被告超市买了7盒60枚装柴鸡蛋,其中,1盒载明生产日期为2014年1月27日,6盒载明生产日期为2014年1月29日,保质期均为常温30天。

当日,原告范某到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食药所举报某超市销售过期鸡蛋一事。

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3月3日立案,确认被告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被告某超市做出行政处罚。

2014年3月8日,被告某超市为原告范某开具发票。此后,范某起诉索赔。

被告某超市对原告范某所诉事实认可。但同时认为,自己并非有意出售过期食品,而10倍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对消费者有损害,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不应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给消费者,故被告对本案中的销售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另一方面,消费者向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10倍赔偿金不以消费者的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因此,法院判决被告退还货款434元并支付原告范某赔偿款4340元。


  • 关键词
  • 食品安全案件
  • 食品行业要闻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丘山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