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28日是开工资的日子,大庆市的宋某和老伴一起去银行取了工资高高兴兴往家走,却没注意已经被人盯上了。当晚,一男子掐断电线蒙面进入室内,持刀抢走了4000元钱和一部手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6年11月4日20时许,大庆市杜蒙县泰康镇居民宋某报案称,10月28日23时许,位于泰康镇文化路第二中学南侧的爷爷家平房的电线被人剪断,房门玻璃被打碎,一名蒙面的陌生男子持刀进入室内,用威逼的方式抢走现金4000余元及一部手机。
接到报案后,杜蒙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民警根据对受害人的详细询问及技术人员对房后被掐断的电线勘查,嫌疑人应该对电路比较精通。经过进一步询问和认真梳理,发现一年前曾在受害人东院居住的大山种羊场人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调查时发现案发后王某已潜逃至吉林省。
17日14时许,民警通过线索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某已潜逃回泰康镇西市场平房区一带,侦查员快速赶赴王某的藏匿地点,在南湖东郡附近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最终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2016年10月28日,王某在回家的途中偶遇开工资回家的宋某和老伴,并盯上了他们,当晚9时许,自己携带钳子及水果刀等工具从家中出发,蒙面入室持刀抢劫宋某4000余元现金及一部手机后潜逃。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