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借条上写的是小名,要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是借钱人呢?近日,宁海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
于某,30余岁,宁海人。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在当地有一些朋友,关系近了,称呼自然也亲昵了,大家都直呼其小名“小龙”。久而久之“小龙”就成了他的专属称谓,本名反而没什么人知道。
郑某是于某在当地的一个好朋友,一年前,于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便向郑某借了三万元,还主动出具了借条。郑某考虑到俩人这么多年好友,对方借的数额也不大,于是爽快答应下来,借条也没仔细看。
然而,令郑某没想到的是,于某在这张借条的“借款人”上写的是自己的小名“于小龙”,而且也没写上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等能证明身份的信息……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快到了,但郑某催了于某好几次都没得到回应。更令人寒心的是,于某开始否认自己借了这笔款项,最后干脆玩起了“消失”。
郑某多方打听后得知,原来于某几个月前就已经回宁海老家了。向律师咨询后,郑某才明白写了小名的借条可能让自己的三万元“打水漂”。这下郑某急坏了,不得已之下,他只能向宁海法院提起了诉讼。
承办法官接案后,电话联系上了于某。电话中,于某一直回避法官的问题,法官针对案件情况讲述了相关法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一番思想拉锯后,于某终于松口,承认该笔借款属实,并承诺会履行还款义务。目前,该案的款项正常履行中。
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大家,借条上签的不是本人真实的名字,这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并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对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过遇到这种事也不必慌张,除了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落款是借款人亲笔书写外,出借人也可提供其他佐证,来证明落款处的“小名”确实是借款人常用的,如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朋友邻居的证言等。
法官建议,对于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一定要让借款人写清楚姓名,最好与身份证上的姓名进行核实。比较简便的做法是,在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