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羡慕同事新买的手机漂亮,一男子起了贪念,偷偷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近日,该男子被卢氏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1日,卢氏县公安局东明派出所接到某酒店员工戚某报案称,自己的一部价值900余元的手机在宿舍充电期间被盗,因疑是同事刘某所为,就托朋友从中“说和”,希望要回手机。但时间过去了半个月,事情一直没有结果,而且近日刘某还没有了踪影,戚某这才着急报警。民警仔细勘查了现场后,经认真摸排和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了刘某的藏身之处,并于11月1日将其抓获。
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对自己盗窃同事戚某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0月4日下午,刘某在到宿舍取物品时,看到戚某新买的手机正在充电,一时糊涂的他便趁周围无人之机,将这部手机藏匿于鞋盒拿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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