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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一信用社职工冒用亲戚名贷款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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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1-02 10:31:58
  •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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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西安市临潼区村民黄女士7年前莫名“被贷款”3万元一事,近日又有新发现,从2007年到2009年,临潼区新丰信用社至少发生了三起村民被莫名贷款的事。

西安市临潼区村民黄女士7年前莫名“被贷款”3万元一事,近日又有新发现,从2007年到2009年,临潼区新丰信用社至少发生了三起村民被莫名贷款的事。

按揭买车发现名下被贷款了

10月30日,临潼区新丰街办靳先生说,今年6月准备买车办理贷款时,发现母亲左某名下有一笔3万元贷款逾期未还,一家人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农村妇女贷款3万元,家里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靳先生说,他们在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查询时获悉,以左某名义的贷款在该信用社2008年有一笔,经办人是新丰信用社职工王某,类型为农户联保贷款,有4位保证人,左某称都不认识。贷款用途显示是:个体户卖摩托。

针对靳先生的说法,10月31日,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部负责人表示,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情,会进行核查。到了10月31日晚6时,该负责人表示,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等结果出来才能回复。

被贷款36万竟是银行人干的

“今年年初准备买房按揭贷款时被退了回来,一查名下2007年有36万贷款逾期未还!”在咸阳居住的王先生查询后发现,2007年12月29日,有人以自己名义在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丰信用社办理了借新还旧贷款一笔,借款金额36万元,该笔借款为该信用社职工祝某办理。

王先生说,祝某是自己的亲戚,为何要这么做,不得而知。

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部给王先生出具的《借款的情况说明》显示,2010年8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已经对祝某立案侦查,并对其进行网上通缉,经信用社调查核实,此笔借款的真实用款人是祝某冒名使用。

《借款的情况说明》称,由于祝某本人至今负案在逃,暂无法归还该笔借款,经与王先生协商,祝某归案后,王先生同意积极配合该信用联社清收该笔贷款。

11月1日,公安临潼分局经侦大队也证实,祝某系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因挪用公款案在逃,但对于涉案金额,警方没有透露。

三笔莫名贷款均出自一网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家住临潼区土桥街办的黄女士,也发现2009年在临潼新丰信用社被莫名贷过3万元,至今都没还清。

以黄女士名义贷款3万的信贷员已退休,以王先生名义贷款36万的信贷员祝某已潜逃,那么,以左女士名义贷款3万元的该信用社信贷员王某目前是什么情况?为何一个银行网点在这三年间出现这么多被莫名贷款的事?

11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新丰信用社,工作人员表示,王某已被调走了,但确认2007年、2008年时还在该处上班。

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部负责人称,目前,王某已调到该联社风险部,负责追讨欠债工作。华商报记者多方努力,想采访王某,但未果。

佰佰安全网提醒您,被人在银行冒名贷款了,先向银行反应,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因为冒名贷款实际用款人一般均未打算还款,会产生各种不良记录,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立即报案,将风险控制都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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