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16路公交车上发生一件纠纷,市民郭女士因为没有给老人让座,被老人用拐杖打伤左眼。目前,经过茶山派出所民警调解,老人拿出500 元赔偿郭女士。
10 月18 日下午5 点,天宁公安分局茶山派出所接到郭女士称,在16 路公交车上,因为自己没有让座,结果被一个老人用拐杖打了。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两人正在公交站台上争论。安抚好两人的情绪后,民警详细了解了情况经过。
据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原来,27 岁的郭女士下班后坐16 路公交车回家,上车后找到座位坐了下来。随后,72 岁的李大爷也挤上了公交车,但发现已经没有座位。此时,车不停颠簸,李大爷便走到郭女士座位前要求其给自己让座。郭女士见李大爷态度不好,而且李大爷看上去也不像是站不动的样子,再加上自己上了一天班也很累,想着自己也没必要非给李大爷让座。于是,郭女士便拒绝了李大爷的让座要求。
见郭女士拒绝让座,李大爷感叹,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懂得尊敬老人。郭女士听了此话觉得很刺耳,两人进而发生口角,吵得越来越激烈。
当车行驶至保险大厦时,正在气头上的李大爷突然用手中的拐杖向郭女士的面部戳去。郭女士避闪不及,眼镜的镜片脱落,她顿时感觉左眼疼痛难忍。随后,郭女士用镜子看了一下,发现自己左眼球又红又肿,便拨打110 报警求助。
民警随后将郭女士和李大爷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目前,经过民警的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相互道歉。李大爷自愿赔偿郭女士所有医疗费用共计500 元,一次性解决这起纠纷。(文中郭女士、李大爷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