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兵团第六师新湖总场芳草湖垦区公安局接到居民张某的报案,门窗完好无损,屋内财物丢失了。最终该局在3月6日将案件侦破,办案民警称这是一起系列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
居民张某报案称,家中丢失了黄金首饰和现金共计9600余元。刑侦大队民警火速赶赴案发现场,发现房屋门窗完好,受害人也没有丢失过钥匙或存放他人处。“我们在现场提取到可疑足迹一枚,同时,发现门上的防盗锁芯内有部分锡纸,于是将提取的防盗门锁芯送至兵团公安局DNA鉴定中心进行检验。”民警说,他们梳理发现,在新湖、芳草湖总场连续发生的数起入室盗窃案均有类似特征,都是楼房住宅门锁完好,家中财物却被盗,部分现场在锁芯内残存有锡纸。民警将此类案件确定为使用技术开锁工具开锁后入室盗窃案件进行串并侦查。
民警摸排过程中,一名嫌疑人曾因盗窃被判入狱的外来务工人员陈某进入警方视线。陈某,34岁,2007年曾因盗窃罪在广东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后在新疆新湖监狱服刑,2011年8月释放后留在当地务工。“陈某在新湖总场长期租房,可近期却常在宾馆内居住,极不正常。”民警说,最终陈某被确定为重大嫌疑人。
2月26日,民警在新湖总场某小区陈某的租住房内将其抓获。当场搜出仿苹果笔记本电脑1台、黄金项链1条等赃物及开锁工具1套。民警对陈某身穿及住宅内搜查出的鞋子鞋底花纹进行比对分析,发现与几起盗窃案现场足迹花纹极为相似。
2月27日,兵团公安局刑警总队DNA鉴定中心反馈的情况证实:陈某的DNA数据与2014年12月16日芳草湖总场何某住宅首饰被盗案现场提取锁芯内的锡纸上遗留的生物检材一致,陈某多双鞋子上的鞋底花纹与多起案件提取的鞋底足迹花纹一致。
陈某供述,自2014年5月至今他先后14次在芳草湖、新湖、昌吉市等地采用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涉案价值5万余元。他说,自己利用技术手段可以打开一般规格的防盗门锁(A、B)类锁,而对于高规格的防盗锁(C)类锁还不能打开。
目前,陈某已被刑拘。